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任务核对和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滨医教字[2013]96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11浏览次数:152

各部门、院(系):

    为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定于20131212日至20日开展该学期教学计划任务核对和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各年级专业学生校区分布

1.烟台校区

2013级:本科、对口本科各专业,专科临床、护理专业,专升本药学专业;

2012级:本科、对口本科各专业,专科临床医学专业,专升本药学专业;

2011级:本科、对口本科各专业,口腔医学专业部分学生,预防医学专业(1-7);

2010级:本科口腔医学、生物技术、药学、法学、应用心理学、英语、统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预防医学专业。

2.滨州校区

2013级:专升本口腔医学、护理学、护理学(急救与重症方向)、医学影像学专业;

2012级:专科护理专业,专升本护理学专业(急救与重症方向);

2011级:医学检验、眼视光专业,口腔医学专业部分学生;

2010级:本科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专业,对口本科高职护理学专业。

3.各教学医院

2013: 专升本临床医学专业;

2012级:专升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专业;

2011级:专科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本科预防医学专业;

2010级: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全科医学、中医学、护理学专业。

2009级:本科预防医学专业。

(二)学期、周次安排

1.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为2013级第2学期、2012级第4学期、2011级第6学期、2010级第8学期、2009级第10学期。

2.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共20周,教学安排17周。第9周为机动周,第1920周为考试周,不安排授课。

3. 2011级五年制医学类专业、康复专业,2012级检验、眼视光专业,2012级临专、2013级护专安排16周教学(1-17周,第9周为机动周),第9周期中考试,第17周周末和第18周安排期末考试和医学基础理论综合考试,73日上午学生全部离校,行李送到见习点。

4.2010级五年制医学类专业安排16周教学(1-16周,无机动周),第17周考试,第18周临床技能培训, 74日下点实习。

5.2014届毕业生(四年制专业除外)74日返校(因宿舍原因学生不得提前返校),711日毕业离校。为使毕业生工作协调一致,2014届四年制专业毕业生推迟毕业论文答辩时间,76日前完成论文答辩。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安排好学生毕业相关工作。

6.2011级预防医学专业1-7周在烟台校区上课,422日下点到教学医院。

二、工作安排

(一)20131215日前,各部门、院(系)核对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完成教学计划更改申请。

1. 2012级和2013级执行2012版人才培养方案,2011级(除眼视光、检验、康复专业)、2010级和2009级执行2008版人才培养方案,2011级眼视光、检验、康复专业执行2011年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

2.核对本院(系)所辖各专业学生所在校区设置是否正确、教学计划课程是否与培养方案一致,发现课程信息与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课程有冲突或遗漏者,须联系教务处确认或进行调整。

3.核对本部门、院(系)所辖各教研室开课课程是否与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一致。核对课程信息项目包括课程上课对象、起始结束周、周学时、学分、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课程实践学时、课程性质、课程类别。

4.凡发现教学计划课程信息与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有冲突遗漏或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进行计划调整者,须通过教务系统提交执行计划更改申请,并打印申请表,经课程所在院(系)和学生所在院(系)审批、负责人会签后报教务处审核。

(二)20131218日前,开课部门、院(系)完成教学任务安排。

开课部门、院(系)在核对计划无误或提交执行计划更改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学生合班上课和教师包班(或分段)上课安排。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应承担理论授课学时数的50%~60%,中级职称教师应承担理论授课学时数的25%~30%,初级职称教师和研究生培养性讲课学时不超过15%。各部门、院(系)要严格根据该要求进行任务安排,积极鼓励教师包班上课,按分段上课模式进行任务安排者任课教师安排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

(三)20131220日前,打印教学计划书、院系教师任务安排表报送教务处。

1、各学生所在院(系)打印各专业、年级、层次的教学计划书一式两份,由各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院(系)存档一份,报教务处一份。

2、各开课部门、院(系)打印院系教师任务安排表一式两份,由部门、院(系)负责人签字,部门或院系存一份,报教务处一份。

(四)20131225日前,完成网上录入教学日历。

各院(系)各课程落实完教学任务后,即可通过教务系统网络端进行教学日历录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教学计划任务核对、教学任务安排是教学管理过程的首要环节,涉及排课、工作量计算、教学评价等各个教学环节。各部门、院(系)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要召开专门会议学习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并进行工作部署。

(二)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教学计划核对实行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制,教学任务核对和安排实行开课部门、院(系)负责制。各部门、院(系)要将该项工作各个环节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制定工作日程,保证各项工作及时开展。

(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因教学计划核对、教学任务安排均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各环节均有时间规定且过程不可逆,只有教学计划准确无误才能保证教务任务安排的准确,逾期将关闭教务系统教务任务安排功能,各部门、院(系)务必按照时间规定依次完成各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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