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20〕21号
各相关部门、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6号)(见附件1)和山东省教育厅通知,我校临床医学等18个专业获评2019年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2)。按照《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3)的要求,现就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的任务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一)进一步明确专业定位。主动调整服务面向,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规范专业管理。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教育标准,根据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要求,适时调整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凸显办学特色。
(三)加大教学资源建设力度。建设期内每个专业点至少建成1门国家级、3门省级优质线上线下课程,出版1种省级优秀教材,争创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四)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建设期内每个专业点至少获批一个省级教学团队或一名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硕博比达到90%以上(艺术体育类不低于70%),“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60%以上。
(五)创新协同育人机制。积极实施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推进校企、校地、校所、校校深度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完善协同育人。加强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交流合作,交流访学学生比例达到10%以上。
(六)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立德树人,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手段,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要深入实施学分制改革,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与分类发展,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提升毕业生行业认可度;要切实保障专业生源质量和一流培养质量,提高专业的社会服务能力与声誉。
(七)通过专业认证。要以专业认证促进专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期内,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须通过国家二级专业认证;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须通过国家三级专业认证。
二、组织实施
(一)强化监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由省教育厅统一规划实施。省教育厅将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过程跟踪,针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对于建设质量不达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专业建设点予以撤销。
(二)学校高度重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建立省一流专业建设项目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加强政策激励与经费保障。教务处要做好全校一流专业建设规划,完善专业建设管理制度与评价机制,加强对一流专业建设的跟踪监测、管理与指导,持续推进本科教育内涵式发展。
(三)院(系)落实一流专业建设项目主体责任,专业负责人是项目建设的直接责任人。要对标建设目标任务,科学编制建设方案,明确分年度建设计划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与路径,加强工作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自查自纠的质量保障机制并持续有效实施,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和建设水平。一流专业建设点要以新思想、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新体系为引领,建设一批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一流本科课程,在专业改革创新、师资队伍、教学资源、质量保障体系等各方面发挥示范领跑作用。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
2.滨州医学院2019年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名单
3.《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20年3月31日
- 附件【滨医教字〔2020〕21号 关于公布2019年山东省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通知.pdf】
-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6号).pdf】
- 附件【2- 滨州医学院2019年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名单-.docx】
- 附件【3-山东一流本科专业方案.docx】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