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19〕123号
各相关部门、院(系):
课程教学大纲是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与要求的指导性文件,是编写和选用教材、指导教师组织教学和学生修读、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等的重要依据。我校于2018年已完成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并随之开展了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为检验和提升课程教学大纲修订质量,学校将于2019年11月-2020年1月开展优秀课程教学大纲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次参评课程范围主要为:①与各类执业医师考试有关的全部课程;②各专业核心课程。共计290门,详见“优秀课程教学大纲参评课程一览表”(附件1)。
二、评选类型
按照三级分类法进行评选,即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率拟定为30%。
三、评价标准与基本要求
参评教学大纲必须由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亲自组织执笔、任课教师参与编制和研讨、专业负责人进行指导与审核、学院领导组织审定。优秀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可参照“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体例与格式要求”(附件2),评价标准详见“优秀课程教学大纲评分表”(附件3)、
1.参评教学大纲必须准确贯彻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遵循整体性、创新性、实用性、层次性、严肃性五项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
2.参评教学大纲的总体结构与教学环节完整且层次清晰,学时分配合理;课程内容科学合理,符合教学目标要求,重点难点突出,能够反映学科专业发展的前沿性和时代性,覆盖该课程在国家级考试大纲中的内容,体现科研与教研成果反哺教学;在教学方案设计、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学习资源配置与管理等方面体现以学生学习发展为中心,教学方法多元化,教学手段现代化、学习资源供给丰富化,注重将现代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促进学生自主学习。
3.参评教学大纲要特别注重“课程思政”。各门课程都蕴含着丰富的思政元素,都能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在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中,要以政治认同与理想信念教育、家国情怀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道德修养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职业素养与法治意识教育、校史校训与“滨医精神”教育等为重点,对素质(德育)目标、内容、方法与路径等进行系统设计,从源头上实现价值引领。
4.参评教学大纲对教学目标的描写应基于学生的学习行为而不是教师的教学行为;应采用可观察、可操作、可检验的行为动词来描述,常用表述方式可参考“教学目标与教学方法常用表述参考”(附件4)。传统描述的“了解”“熟悉”“掌握”是笼统的,难以测量和无法检验。
三、评选程序
1.院(系)组织初评阶段(2019年11月18日至12月31日)
各院(系)组织教研室对学校规定参评范围的课程教学大纲做进一步修订与完善,组织集体研讨、培训、编写指导和初评,确定初评结果。
2.学校组织评审阶段(2020年1月)
教务处负责聘请校内外专家,对全校参评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四、激励措施
学校依据《滨州医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和教师岗位竞聘教学工作业绩量化评分标准等,对本次评选为优秀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建设团队奖励2000元,并对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执笔人和主要成员给予教学业绩计分分别为4分、2分;对于不合格的课程教学大纲予以通报,并扣除院(系)教学工作目标考核相应项目的分数。
五、材料提交
请各院(系)于12月31日前将初评结果表(采用附件1表格形式)纸质版、电子版和按专业汇总的参评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务科,邮箱bzmcjwk@163.com。联系人:董秀丽,6913063。
附件:1.优秀课程教学大纲参评课程一览表
2.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体例与格式要求
3.优秀课程教学大纲评分表
4.教学目标与教学方法常用表述参考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9年11月18日
- 附件【关于开展优秀课程教学大纲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 附件【1-优秀课程教学大纲参评课程一览表.xls】
- 附件【2-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体例与格式要求.docx】
- 附件【3-优秀课程教学大纲评分表.docx】
- 附件【4-课程教学目标与教学方法手段常用表述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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