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
为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任务核对、落实和排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各年级专业学生校区分布
1.烟台校区
2014级:本科、对口本科各专业,专科临床、护理专业,专升本药学专业;
2013级:本科、对口本科各专业,专科临床医学专业;
2012级:本科、对口本科各专业,口腔医学专业部分学生;
2011级:本科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专业。
2.滨州校区
2014级:专升本口腔医学、护理学、护理学(急救与重症方向)、护理学(老年护理方向);
2013级:专科护理专业;
2012级:医学检验、眼视光专业,口腔医学专业部分学生;
2011级:本科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护理学专业,对口本科高职护理学专业。
3.各教学医院
2014级: 专升本临床医学专业;
2012级:本科预防医学专业;
2011级: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全科医学、中医学、护理学专业,对口本科护理学专业。
(二)学期、周次安排
1.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为2014级第2学期、2013级第4学期、2012级第6学期、2011级第8学期、2010级第10学期。
2.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共20周,教学安排17周。第8周为机动周,第19、20周为考试周,不安排授课(三级联动涉及的年级专业除外)。
3.见习、实习、毕业三级联动教学安排
(1)所有年级专业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时间由2周压缩至1周,于2015年1月11日前结束(调整后的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5日—1月11日)。
(2)2012级五年制医学类专业,2013级护理学(本科、对口本科)、检验、眼视光专业,2013级临专、2014级护专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共16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第1周提至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考试周第2周进行(2015年1月12日—1月18日),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安排15周教学(1-15周,无机动周),2015年6月19日前完成所有课程教学,2015年6月24日前完成所有课程考试。
(3)2011级五年制医学类专业安排15周教学(1-15周,无机动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末下点实习的年级专业(2011级五年制医学类专业,2012级康复、检验、眼视光专业,2013级临专、护专,2014级临床专升本、口腔专升本)于2015年6月19日前完成所有课程教学,2015年6月24日前完成所有课程考试。临床技能学以课程形式安排教学(总学时35,理论10学时,实践25学时),不再安排集中培训。
(三) 见习、实习、毕业三级联动工作安排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末下点的年级专业(2012级五年制医学类专业、2012级康复专业,2013级检验、眼视光专业,2013级临专、2014级护专)于6月25日离校。
2011级五年制医学类专业6月26日下点实习。
2015届毕业生(四年制专业除外)6月26日返校(因宿舍原因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二、工作安排
(一)2014年10月19日前,各部门、院(系)核对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完成教学任务更改申请。
1. 2012级、2013级、2014级执行2012版人才培养方案(2013年、2014年新上专业执行新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2011级执行2008版人才培养方案。
2.各院(系)进一步核对所辖各专业学生所在校区设置是否正确、教学计划课程是否与培养方案一致。
3.各部门、院(系)核对所辖各教研室开课课程是否与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一致。核对课程信息项目包括课程上课对象、起始结束周、周学时、学分、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课程实践学时、课程性质、课程类别。
4.凡发现教学计划课程信息与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有冲突遗漏或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进行计划调整者,须通过教务系统提交执行计划更改申请,并打印申请表经课程所在院(系)和学生所在院(系)审批、负责人会签后报教务处审核。如仅调整课程教学周或周学时,不调整课程安排学期和总学时,不需打印申请表,教务处在教务系统直接审核通过。
备注:三级联动涉及年级专业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在教务系统里的教学周要与校历周次一致,教务系统里课程表安排15周教学,实际上课16周,本学期末提前上的1周课执行下学期第1周的课程表。
(二)2014年10月22日前,打印教学计划书、教学任务书报送教务处。
1.各学生所在院(系)打印各专业、年级、层次的教学计划书一式两份,由各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院(系)存档一份,报教务处一份。
2.各开课部门、院(系)打印教学任务通知书(一式三份,由各部门或教研室主任签字,部门、院系负责人签字,教研室、部门或院系各存一份,报教务科一份)。
(三)2014年10月20日-10月26日,学校组织学生预选限定选修课,学生选课后教学任务不能再做调整。
(四)2014年10月27日-11月9日,开课部门、院(系)完成教学任务安排。
开课部门、院(系)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学生合班上课和教师包班(或分段)上课安排。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应承担理论授课学时数的50%~60%,中级职称教师应承担理论授课学时数的25%~30%,初级职称教师和研究生培养性讲课学时不超过15%。各部门、院(系)要严格根据该要求进行任务安排,积极鼓励教师包班上课,按分段上课模式进行任务安排者任课教师安排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
(五)2014年11月10日-12月7日,开课院(系)在教务系统中进行人机交互排课。
(六)2014年12月8日-12月21日,课程所在院(系)、专业所在院(系)核对、调整下学期课程表。
(七)2014年12月22日-2015年1月4日,公布正式课表,学生选课确认。
备注:学生选课确认后课程表不能再做调整,请各院(系)组织教研室教师在核对课程表阶段认真核对,有问题及时调整。
(八)2014年12月22日-2015年1月4日,网上录入教学日历。
备注:三级联动涉及年级专业的课程教学日历在第1周处录入教学前两周的教学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教学计划任务核对、教学任务安排是教学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涉及工作量计算、教学评价等各个教学环节。各部门、院(系)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学习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并进行工作部署。
(二)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教学计划录入实行专业所在院(系)负责制,教学任务核对和安排实行开课部门、院(系)负责制。各部门、院(系)要将该项工作各个环节落实到相关责任人,按照学校工作日程安排开展各项工作。
(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因教学计划核对、教学任务安排均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各环节均有时间规定且过程不可逆,只有教学计划准确无误才能保证教务任务安排的准确,逾期将关闭教务系统教务任务安排功能,各部门、院(系)务必按照时间规定依次完成各阶段工作。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4年10月9日
- 附件【附件1计划任务核对操作指南.doc】
- 附件【附件2计划任务安排操作指南.doc】
- 附件【附件3课程教学任务安排教学班组成和拆合班原则.doc】
- 附件【附件4教务管理系统院(系)使用手册2014.4.doc】
- 附件【附件5滨州医学院2014-2015学年校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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