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观摩教学是教师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方法等方面交流学习、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不断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在本学期第3-15周开展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程序
1、各学院推荐观摩教学主讲教师
各学院本学期组织观摩教学课应不少于4场。观摩教学可以采用随堂听课或专场观摩的形式。观摩教学的主讲教师、时间、地点、教学内容等具体安排由各学院自行拟定,并填写《滨州医学院观摩教学安排推荐表》(附件1)于9月10日前报教务处。
2、教务处公布全校观摩教学安排表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遴选推荐情况,公布本学期全校观摩教学安排表。
3、各学院组织教师参加听课、交流
各学院要有计划的组织有关教师参加观摩教学听课,提倡教师跨学院、跨教研室观摩听课。听课教师要按要求填写《滨州医学院观摩教学听课记录表》(附件2),并在课后将听课记录表交所在学院保存。各学院要及时组织本部门教师开展听课心得的交流和研讨,填写《滨州医学院观摩教学研讨评议记录》(附件3),并做好教学观摩活动总结。
二、观摩教学主讲教师遴选推荐条件
1、主讲教师原则上为我校教师,要求能为人师表,教学效果优良,学生评价高。
2、符合以下条件的教师应优先推荐:各级教学名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成绩为优秀的教师;课程教学方法有创新、教学改革有特色、教学内容与形式突出学生能力和素质培养的任课教师;各级精品课程主讲教师。
三、观摩教学听课教师要求
讲师职称三年以下(含三年)和讲师以下职称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观摩教学听课,每学期至少一次;其他教师每学年参加观摩教学听课一次。
四、工作要求
1、学校将把开展课堂教学观摩活动作为一项基本教学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各学院要建立观摩教学档案,其中包括观摩教学听课记录表、研讨评议记录、教学观摩活动总结以及录音、录像资料等。
2、学校将通过进行随机听课、查看教学观摩活动记录等方式对教学观摩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教学观摩活动落实情况作为教学检查的重要指标。凡被遴选推荐作为观摩教学主讲教师者,各学院可在工作量计算、年度考核、评优、职称晋升等方面考虑给予适当加分。
附件1:滨州医学院观摩教学安排推荐表
附件2:滨州医学院观摩教学听课记录表
附件3: 滨州医学院观摩教学研讨评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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