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深入落实我校《关于实施网络课程建设工程的通知》(滨医行发〔2009〕6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第二轮网络课程建设检查与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1、检查在2010年重点建设网络课程中尚未达到网络教学示范课程建设标准的网络课程建设及应用情况,并根据有关标准对其进行评审验收。
2、开展第二轮网络课程建设,未列入2010年网络课程建设检查验收范围的所有必修课与限选课,均需在我校网络教学综合平台(网址 http://211.87.240.243)建设网络课程。
二、检查验收程序
1、网络课程建设与申报
各有关教研室、实验室或个人按照《滨州医学院网络课程建设指标与等级标准》,在学校网络教学综合平台建设网络课程并向所属院(系)申请参加验收。
凡已在我校网络教学综合平台开通课程网站的课程,在原建设基础上继续建设完善;尚未开通课程网站的,需在网络教学平台中提出开课任课申请经批准开通课程网站后方可进行课程建设。
原则上为不同专业开设的同一学时学分的课程,视其为同一门课程,只允许其作为一门网络课程进行建设;为不同专业开设的不同学时学分的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作为不同网络课程进行建设。
2、院(系)检查与推荐
各院(系)要根据有关建设标准对本单位网络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并填写《2012年推荐参加评审验收网络课程汇总表》2012年12月22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3、学校评审与验收
学校成立网络课程建设检查与验收专家组,于2012年12月下旬进行评审与验收,并公布评审验收结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院(系)要充分认识网络课程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网络课程建设工作的领导。要成立网络课程建设专家组,加强对本单位网络课程建设指导,加快推进网络课程建设进度。
2、认真筹划,积极组织
各院(系)要制定好本单位网络课程建设计划,积极组织有关教研室、实验室进行建设,鼓励各课程积极参加本次检查验收。
3、加大投入,加强扶持
根据学校网络课程建设标准,对达到要求的课程给予政策与经费支持,鼓励其进一步建设,对未达到建设要求的,限期整改。
附件1、《关于实施网络课程建设工程的通知》(滨医行发〔2009〕60号)
附件2、滨州医学院网络课程建设指标与等级标准
附件3、第一轮重点建设网络课程评审结果一览表
附件4、2012年推荐参加评审验收网络课程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 附件【附件1、滨州医学院关于实施网络课程建设工程的通知.doc】
- 附件【附件2、滨州医学院网络课程建设指标与等级标准.doc】
- 附件【附件3.第一轮重点建设网络课程评审结果一览表20111208.xls】
- 附件【附件4.2012年推荐参加评审验收网络课程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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