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PBL教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王萌伟发布时间:2026-04-02浏览次数:14

各有关学院、教学医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落实国家《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山东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改革,提升PBL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七届PBL教案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各学院、教学医院均可组织申报。申报PBL教案数目分配如下:每个学院不超过10个,每个教学医院不超过5个。

二、参评PBL教案要求

 1.需根据学情和所涉及学科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设计。

 2.案例要源于临床真实病例。可根据教学目标,针对不同专业年级学生,作适当改编、简化或合并等。但务必符合临床实际,切忌纯粹臆想编造。

 3.要尊重医务人员和患者隐私,涉及姓名、人际关系或可能造成法律纠纷的内容一律隐匿。

 4.教案主要包括教案封面、案例简介、案例正文和教师参考资料等四部分。教案封面格式参照“山东医药大学PBL教案示例”(附件1),其他部分格式参照“中国医学教育问题导向学习(PBL)共识PBL案例编写要求”(附件2)。案例简介中的学习目标应当包括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并结合医学教育特征,突出课程思政。

 5.一个教案最多署名两位作者,建议基础教师与临床教师合作创作,署名视为共同第一作者。

三、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报

 PBL教案撰写人向所属学院、教学医院教学管理部门提交《山东医药大学PBL教案》电子稿。

(二)各学院、教学医院初审

各学院、教学医院教学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教师个人申报材料并组织初审,并将推荐教案及汇总表(排序)于2026630日前按要求提交。

各学院报PBL教学中心,联系人:许勇,联系电话:13583557413,邮箱:584980409@qq.com

各教学医院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人:程霄瀚,电话:0535-6913157,邮箱:shijianjiaoxuebu@126.com

(三)学校评审

由教务处、PBL教学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选取优秀教案予以奖励。

四、奖项设定与激励办法

 PBL优秀教案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奖项比例分别为10%20%30%,对获奖教案将依照学校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予以奖励。获奖案例均入选山东医药大学PBL案例库,用于学校PBL课程I、Ⅱ以及各课程PBL教学。学校将精选部分案例印刷成册供学习交流。


附件:1.山东医药大学PBL教案示例.pdf

      2.中国医学教育问题导向学习(PBL)共识PBL案例编写要求.pdf

      3.山东医药大学第七届PBL教案评比汇总表.docx

 


山东医药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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