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24〕118号
各部门、单位、学院:
根据《滨州医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19〕5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录入归档和分析反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务系统成绩录入
(一)成绩录入操作步骤
见附件1。
(二)录入时间
按照规定,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两周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课程成绩,并在检查确认无错漏后提交。
(三)注意事项
1.成绩录入工作的具体事宜由开课部门、教学单位负责安排。
2.必修课程考核成绩由过程性评价成绩和课终考试成绩组成,按百分制综合评定,课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一般不超过60%,实践类课程的课终成绩占总评成绩比例一般不超过 40%。录入课程成绩时,需按照课程考试大纲设置各项成绩比例,平时成绩、实验(见习)成绩、课终成绩每项均需按百分制录入成绩记载系统中,系统自动计算总评成绩。
3.选修课程总评成绩可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记分。五级制记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分数转换标准:优秀 90 分、良好 80 分、中等 70 分、及格 60 分、不及格 50 分。
4.课终成绩低于60分的,该课程的总评成绩系统自动按课终考试成绩计入,不计算平时成绩;课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按各项成绩比例计算总评成绩。
5.录入缺考、缓考学生的成绩时,其“平时成绩、实验(见习)成绩”等均需录入,并在备注栏注明“缺考”、“缓考”。
6.录入考试违纪、作弊学生的成绩时,平时成绩、实验(见习)成绩、期末成绩等各栏目均录入0分,并在备注栏注明“违纪”、“作弊”。
二、成绩提交与归档
(一)成绩提交与归档
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课程成绩,提交后及时下载打印成绩单和试卷分析报告存档。
(二)注意事项
1.成绩单上的所有成绩均以打印为准,手工涂改无效。
2.成绩一经提交,学生即可在教务系统查看成绩,任课教师不能再对成绩进行修改,请务必在提交前检查确认成绩无误。
3.成绩提交后,录入教师如发现录入错误,需在教务系统提交成绩退回申请,填写需修改的内容(分项比例、分项成绩、总评级制)、错误原因、上传证明材料等,提交学院教学办审核(操作流程见附件2)。经学院教学办、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退回成绩修改。
三、成绩分析与反馈
开课学院需组织教研室结合学生考试状态、学生作答正确率、考试成绩分析情况,通过集体备课、教研室例会等方式向任课教师进行反馈,并提出改进措施;开课学院需将课程考核结果向专业学院进行反馈,并在课程平台向学生进行反馈,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学生所在学院汇总相关课程分析反馈情况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学生进行反馈。
四、工作要求
(一)成绩录入和归档是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工作之一。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评阅试卷,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录入课程成绩,做好成绩分析和课程教学工作总结,避免分析内容千篇一律。根据《滨州医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滨医行发〔2021〕103号),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报送成绩,或不按评分标准阅卷,因错、漏判试卷、录入错误导致学生成绩的错报率达1%-10%的,视为一般教学事故;因错、漏判试卷、录入错误导致学生成绩的错报率达10%以上的,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二)各学院、单位、部门要提高对考试结果分析与反馈重要性的认识,做好相关档案整理工作,并于新学期开学两周内将成绩分析与反馈工作组织开展情况以报告形式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开课学院存档:成绩分析与反馈工作组织开展情况、教研室反馈情况及改进措施;学生学院存档以下材料:成绩分析与反馈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学生学院与开课单位形成共识的进一步改进问题、重点学生(群体)帮扶计划和有针对性的学风建设措施等。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