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24〕98号
各部门、单位、学院:
根据《滨州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暂行)》(滨医行发〔2022〕45号)、《滨州医学院教务处关于2023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滨医教字〔2024〕42号)和《滨州医学院教务处关于公布各学院2023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滨医教字〔2024〕53号)等文件,现将2023级退役大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具有我校学籍、参军入伍退役复学到2023级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不包括公费医学生、中外合作办学、单考单招、春季高考、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等招生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或执行单独招生计划的专业),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
1.思想政治表现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普通高考招生体检要求。
3.高考科目符合转入专业高考文理科或选考科目要求。
4.第一学年修读的各门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均首次考试及格。
5.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者,可直接转入所报专业,不占用转专业计划名额。
二、转入计划名额
学院 | 专业名称 | 退役大学生计划转入人数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临床医学(本)1 | 5 |
儿科学 | 1 |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临床医学(本)2 | 3 |
麻醉学 | 1 | |
特殊教育与康复学院 | 特殊教育 | 1 |
应用心理学 | 1 |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1 | |
康复作业治疗 | 1 | |
口腔医学院 | 口腔医学(本) | 1 |
口腔医学技术 | 1 | |
护理学院(老年医学院) | 护理学(本) | 2 |
药学院 | 生物技术 | 1 |
生物制药 | 1 | |
药学 | 4 | |
中药学 | 1 | |
中医学院 | 中医学 | 2 |
公共卫生学院 | 预防医学 | 1 |
卫生管理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3 |
公共事业管理 | 4 |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1 | |
医学影像学院 | 医学影像学 | 1 |
医学影像技术 | 1 | |
合计 |
| 38 |
三、转专业时间与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填写《滨州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9月14日前交所在学院。每个学生只能申报一次且只能申报一个专业。
(二)资格审查
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公示后将拟转出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及《滨州医学院转专业拟转出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教务处。
(三)考核遴选
转入考核采用综合评分办法,总分由高考成绩(40%)、第一学年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及专业排名(30%)、综合考核(30%)三项组成。综合考核为笔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10%)和基础知识测试(20%)两部分,基础知识测试科目详见《各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
转入学院根据考核评分办法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将拟转入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及《滨州医学院转专业拟转入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提交教务处。
综合考核时间 | 地点 | 科目 |
9月19日8:00-10:00 | 教学科研楼C1106 | 英语能力测试 |
9月19日10:10-12:10 | 教学科研楼C1106 | 基础知识测试 |
(四)名单公示
教务处复审学院拟转入学生名单,并公示3日。公示期内,学生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可向教务处提出复核。公示无异议,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办理转专业手续。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