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成绩录入和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晓红发布时间:2024-05-08浏览次数:10

滨医教字〔202441

 部门、单位、学院

根据《滨州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滨医行发201786号)《滨州医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19〕5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学期成绩录入和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成绩录入

(一)网上成绩录入操作步骤

见附件。

(二)录入时间

按照规定,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周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课程成绩并在检查确认无错漏后提交

(三)注意事项

1.成绩录入工作的具体事宜由开课学院、部门负责安排

2.必修课程考核成绩由过程性评价成绩和课终考试成绩组成按百分制综合评定课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一般不超过60%,实践类课程的课终成绩占总评成绩比例一般不超过 40%。录入课程成绩时,需按照课程考试大纲设置各项成绩比例,平时成绩、实验(见习)成绩、课终成绩每项均按百分制录入成绩记载系统中,系统自动计算总评成绩。

3.选修课程总评成绩可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记分。五级制记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分数转换标准:优秀 90 分、良好 80 分、中等 70 分、及格 60 分、不及格 50 分。

4.课终成绩低于60分,该课程的总评成绩系统自动按课终考试成绩计入,不计算平时成绩;课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按各项成绩比例计算总评成绩

5.录入缺考缓考学生的成绩时,其“平时成绩、实验见习)成绩”等均需录入在备注栏注明“缺考”缓考

6.录入考试违纪、作弊学生的成绩时,平时成绩、实验(见习)成绩、期末成绩等各栏目均录入0分,并在备注栏注明“违纪”、“作弊”。

二、成绩提交与归档

(一)成绩提交与归档

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课程成绩,提交后及时打印成绩单和试卷分析报告一式两份并由教研室主任签字,一份交课程所在学院汇总存档,一份存入课程考试档案。

(二)注意事项

1.成绩单上的所有成绩均以打印为准,手工涂改无效

2.成绩一经提交学生即可在教务系统查看成绩,任课教师不能对成绩进行修改请务必在提交前检查确认成绩无误。

3.成绩提交后,录入教师发现录入错误,需提交情况说明教研室、教学办负责人审核签字连同试卷复印件平时成绩册证明材料至教务处教务处实确需修改的,方可退回成绩更正。

三、工作要求

成绩录入与归档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教育教学重要工作之一。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对成绩录入与归档重要性的认识;任课教师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评阅试卷,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录入课程成绩,并及时整理归档根据《滨州医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滨医行发〔2021103号),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报送成绩,或不按评分标准阅卷,因错、漏判试卷、录入错误导致学生成绩的错报率达1%-10%的,视为一般教学事故;因错、漏判试卷、录入错误导致学生成绩的错报率达10%以上的,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学期课程成绩录入密码

附件2.滨州医学院教师网上成绩录入操作说明.doc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245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