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滨州医学院“徐荣祥教学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萌伟发布时间:2024-04-01浏览次数:11

滨医教字〔202428

各部门、单位、学院

根据《滨州医学院“徐荣祥教学贡献奖”评选表彰办法》(滨医行发〔2020110),开展2023年度滨州医学院“徐荣祥教学贡献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面向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实践、教学管理并取得突出成绩,在学校教育教学事业发挥示范作用的滨州医学院(含滨州附属医院、烟台附属医院)在职专任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二、奖项设置与名额分配

奖项设置:设特等奖3名、优秀奖7名(专任教师6名、教学管理人员1名)

申报名额:各学院申报名额共23个,以学校2023年度专任教师数为基数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院(系)

申报限额

第一临床医学院

3

第二临床医学院

3

基础医学院

3

特殊教育与康复学院

2

口腔医学院

1

护理学院(老年医学院)

1

人文与社会科学教学部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药学院

3

中医学院

1

公共卫生学院

1

卫生管理学院

1

医学影像学院

1

外国语与国际交流学院

1

合计

23

各学院按申报限额申报,类型不限。教学管理部门可申报教学管理类,每个部门限报1名。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必须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模范践行教书育人、为人

师表、严谨治学和敬业奉献。

2.参评优秀奖者还须达到以下条件:

专任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每学年为本科生讲授学分课程原则上不少于150标准学时;近五年内课堂教学评价的优秀次数不少于4次;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在教学项目建设、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学校或学院重大人才培养改革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根据项目建设绩效情况可酌情放宽本科教学工作量要求。

教学管理人员须在教学管理岗位工作至少五年以上;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学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成绩突出;积极探索创新教学管理方法与手段,为促进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做出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先进事迹。

3.参评特等奖者在达到以上要求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教授职称;教龄25年及以上,长期坚持教学一线,兢兢业业,潜心本科教育事业;在教书育人、团队建设、学科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性贡献;立德树人威望高,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申报人员需填写《滨州医学院

 “徐荣祥教学贡献奖”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并提交所在单位;各单位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审核与推荐,并将推荐申批表和推选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与纸质版于202448日前报教务处。

2.学校审核与专家组评选。学校对候选人资格审核无误后,从校教指委委员中随机抽取7-9名专家和美宝集团2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评选。

3.结果公示。对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表彰与奖励

获奖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院长办公会议审定。评选结果由学校行文公布并给予奖励,特等奖每人奖励3万元,优秀奖每人奖励1万元。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徐爱丽,联系电话:0535-6913063


附件:1.滨州医学院“徐荣祥教学贡献奖”推荐审批表

      2.滨州医学院“徐荣祥教学贡献奖”推荐人员汇总表

     1.滨州医学院“徐荣祥教学贡献奖”推荐审批表.doc

     2.滨州医学院“徐荣祥教学贡献奖”推选人员汇总表.xls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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