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23〕56号
各相关部门、院(系):
根据《滨州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滨医行发〔2017〕86号)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人员范围
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考试成绩不合格以及对成绩不满意的在校学生;因必修课考试未达到要求而未获得毕业资格或学位授予资格的往届毕业生。
二、重修方式
1.学生重修以跟班重修为主,上课方式、考核方式、成绩组成均与跟班听课班级学生一致,学生须跟班上课学习,与听课班级同堂同卷考试。
2.因上课时间、校区冲突不能跟班重修的学生,以辅导自修方式重修。已自建或引进网课的课程,学生以自学网课为主,教师进行辅导答疑,累计学时不超过课程学时的1/6。如课程未建设或未引进网课资源,可组织学生进行集中辅导,累计辅导学时不超过课程学时的1/3。
三、重修任务落实
对选择辅导自修方式重修的学生,开课部门、教研室需落实重修任务,请根据《各学年第一学期课程不及格人数统计表》(见附件1),9月8日前完成重修任务落实(操作说明见附件2)。
四、重修报名时间与方法
1.9月15日上午12点-9月19日上午12点,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jwgl.bzmc.edu.cn),点击“报名申请”、“重修报名”,选择需报名重修的课程;重修方式可选“跟班重修”、“单开班重修”(“单开班重修”为辅导自修方式)。
2.本次报名的重修课程是各学年第一学期修读的课程,各学年第二学期修读的课程在第二学期重修。
3.课程原修读学期为第一学期,但教务系统无选课资源、无法通过系统报名的,填写重修报名选课特殊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由教务处核实后统一处理。
4. 9月19日至9月20日,各开课部门、院(系)核对重修报名数据。如发现报名数据有误,请于9月20日前反馈教务处。
5.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修报名,一旦报名结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报。
五、工作说明及要求
(一)重修证是学生重修报名成功的凭证,烟台、滨州校区学生可使用自助打印一体机打印重修证。学生须凭重修证参加重修学习及重修考试,重修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成绩单中标注。
(二)请各院(系)认真做好本学期重修报名选课的组织工作,尤其要督促2024届预毕业生以及未达到毕业资格或学位授予资格的往届毕业生,务必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核实个人仍未通过或未达到要求的课程,按时报名重修。
(三)以辅导自修方式重修的课程,请填写《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程辅导自修安排表》(见附件4),院(系)汇总后于9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辅导答疑、集中辅导可申报重修工作量,请留存重修辅导日历(模板见附件5)、学生签到情况(模板见附件6)、在线辅导或答疑记录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申报重修教学工作量需要。
附件:
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报名特殊情况统计表.xls
4.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程辅导自修安排表.xlsx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