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23〕49号
各院(系):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级新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现将教学计划执行、任务核对落实和排课工作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学生校区分布
2023级各专业学生校区分布详见附件1。
(二)学期与周次安排
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为2023级第1学期。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共20周,教学安排4-19周,(其中,国庆节放假1周),第20周为考试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周次安排参见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历)。各院(系)根据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提前安排好教学内容,在落实任务、排课及教学日历安排时将第1-3周(军训)、第6周(国庆节放假)的时间空出。
二、具体工作日程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执行、任务落实及排课相关工作均按照培养方案和本学期专业学生校区分布情况,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按照规定时间节点进行,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
(一)教学计划执行
8月24日-25日,各院(系)完成所属专业教学计划执行工作,流程为“继承-人数刷新-校区刷新-核对相应信息”,尤其注意核对“大类专业信息”中的“任务标记”以及“课程信息”中的“修读要求节点、课程类别、课程性质、主修标记、校区”等信息。
(二)核对教学任务
8月26日-27日,各开课部门、院(系)核对教学任务,完成教学任务更改申请。
各开课部门、院(系)从“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开课班级情况查询”中,核对需落实的任务是否正确,包括课程上课对象、学分、总学时、周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课程实践学时、课程性质、课程类别等。
凡发现教学任务有重复、遗漏或错误者,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进行调整者,分别经课程所在院(系)和学生所在院(系)审批后,报教务处审核。
(三)教学任务落实
8月28日至8月31日,开课部门、院(系)落实教学任务。
涉及多位教师为多个教学班授课且同时包含理论与实验、在排课时教师易冲突的课程,推荐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进程维护”模块进行排课(换教师),具体落实任务、排课、换教师的操作步骤详见“附件4特殊排课功能操作说明”。
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要对接国家、省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每位教授、副教授每年累计授课不得少于32学时,各院(系)可自行规定授课最低学时,但不得低于学校标准。
(四)人机交互排课
1.9月4日至9月8日,开课部门、院(系)进行人机交互排课。具体排课顺序届时另行通知。
各课程(含理论、实验)安排应准确到每个教师及具体的教学周和节次。排课时,同一门课程的所有教学周必须安排在同一个时间段,尽量全程上课(最短教学时长为8周)。
排课过程中禁止4节及以上连排。根据作息安排及3节连上课程安排情况,以下时间段禁排:2-3节、2-4节、3-4节、7-8节、7-9节;可排时间段为:上午:1-2节、1-3节、3-5节、4-5节;下午:6-7节、6-8节、8-9节。
(六)必修课选课及学生课表核对
1.9月11日至13日,学校组织全体新生进行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选课。
2.9月14日,课程所在院(系)、专业所在院(系)核对与调整专业班级课程表。
3.9月15日,学生核对个人课表。
3.9月16日,公布正式课表。
4.9月16日-17日,网上录入教学日历。
5.9月18日正式上课。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教学计划执行与教学任务安排是教学常规工作,涉及学生选课修读、教师工作量计算及教学评价等重要教学环节。各院(系)应高度重视,积极研究、部署和统筹该项工作。
二要周密安排。教学计划录入与执行实行专业所在院(系)负责制;教学任务核对与落实安排实行开课部门、院(系)负责制。各院(系)要将各项工作落实到相关责任人,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日程落实各项工作。
三要保质保量。教学计划执行、教学任务落实和人机交互排课等均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各环节落实均有时间节点,因此过程不可逆。请各院(系)务必按照规定时间依次完成各阶段工作。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级新生校区分布表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历
3.教务管理系统相关操作说明
4.特殊排课功能操作说明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23年8月23日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级新生校区分布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