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3 号
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滨州医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22〕106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在研教学研究课题的管理,确保研究质量和实践效益,经研究,将对2021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学校2021年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具体见附件2。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研究的进度、研究计划执行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研究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等。
三、检查方式
以学院自查为主,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本学院承担的教学研究项目进行检查,学院检查后要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
四、提交材料
1.各院(系)教研立项中期检查的工作报告。
2.《滨州医学院校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见附件3)一式一份,同时附阶段性成果支撑材料(已发表或拟发表的论文、调查材料、阶段性研究报告等)一式一份(以上材料各院系都要存档一份)。
3.以上材料以院(系)为单位于12月2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中心,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bzmcjwc@126.com。
五、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2021年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对本院(系)在研教学研究项目进行认真自查,对进展顺利、研究效果好的项目要积极推广,对进展不利的项目要督促整改。
联系人:刘晓 秦国民
联系电话:6913066
附件:
附件1-《滨州医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22〕106号)
附件2-《滨州医学院关于公布2021年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通知》(滨医行发〔2021〕109 号)
附件3-校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1-《滨州医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22]106号).pdf
附件2-《滨州医学院关于公布2021年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通知》(滨医行发[2021]10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