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22〕93号
各部门、单位、院(系) :
学校将对2019年申请延期的立项和2020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为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依据
(一)验收范围
2019年申请延期的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和2020年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依据
1.《滨州医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22〕106号)。
2.《项目申请书》中在教学改革方案完成任务和教学成果推进中设定的目标。
二、验收程序
(一)项目组梳理(2022年11月15日至12月5日)
1.各项目组对照《项目申请书》中设定的研究目标、研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2.对于完成了研究任务的项目,准备材料:项目研究报告(要求见附件2);《滨州医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项报告书》(见附件3);支撑材料(体现成果实践应用及其效果的支撑材料和分析报告、发表的教研论文、专著、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等)。
(二)院(系)审核(2022年12月6日至12月9日)
院(系)审核主要包括两部分:1.审核《项目申请书》中的研究任务是否完成;2.审核标志性成果是否达到结题要求(包含项目研究报告;教研论文1篇,重点项目至少2篇以上,在正式刊物发表且标注项目编号,论文的内容要与研究项目相关,论文发表时间须在项目实施到结题的时间段内;列入项目支撑材料中的专著、教材、实验指导书等成果的出版时间须在项目实施到结题的时间段内,不在此时间段内的不能列入支撑材料中)。
没有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或缺少《项目研究报告》及发表论文等标志性成果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都不能参加院(系)评议。
(三)院(系)评议(2022年12月10至12月13日)
通过院(系)审核的项目由各院(系)组织专家进行会评。专家组(不少于5人,副高以上职称,有项目研究相关的学科背景)主要评议两部分:1.该项目的研究过程及任务完成情况;2.主要成果(研究报告、论文、教材等)、研究项目的创新点及对教育教学改革的应用或影响情况。根据评议形成专家组意见,并签署在《滨州医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项报告书》对应栏目内。
(四)学校评审(2022年12月14日至12月31日)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所有通过各院(系)评议的项目进行审核,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验收结论。
三、报送的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滨州医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项报告书》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装订;
(二)研究报告、支撑材料、《项目申请书》和《中期检查报告书》依次合装成册(一份,须编目录);
(三)各院(系)结项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四)以上所有材料于2022年12月14日前报送至教务处1119办公室,项目结项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电子版请发至邮箱:bzmcjwc@126.com。
四、相关说明
(一)各部门、院(系)要高度重视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和结项验收工作。
(二)2020年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需提交《滨州医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5)。
(三)2019年已经申请延期的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在此次结项验收范围内,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学校根据《滨州医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22〕106号)予以撤销,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新的教研项目。
附件:
附件1 2019年延期结题项目和2020年滨州医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名单
附件2 研究报告要求
附件3 滨州医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项报告书
附件4 滨州医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结项情况汇总表
附件5 滨州医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1 2019年延期结题项目和2020年滨州医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名单.xlsx
附件4 滨州医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结项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5 滨州医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