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变更学籍信息工作流程
学生在校期间,经公安部门审核确认予以变更个人身份信息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院(系)、教务处核实有关材料后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学信网学籍信息。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手写的变更申请;
2.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索引页、个人页);公安部门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
4.高考准考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根据原件打印的考生电子档案;
6.中学档案,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毕业生学历勘误工作流程
一、相关规定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2.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修改。”
二、办理流程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学历勘误仅受理经学校核对当年录取数据,确系因当年学校工作原因造成学历注册信息错误的,可申请学历勘误。毕业后个人信息变更的,不予受理。
学生需本人手写学历勘误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核实后按规定程序予以勘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