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21〕77号
各部门、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山东省《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以及我校《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校组织了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评审与立项工作,现将立项结果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结果
我校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经过学校初评、省教育厅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国家级立项24项,省级立项87项,校级立项359项(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
二、经费支持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17 号)、《滨州医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滨医行发[2017]105号)和《滨州医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滨医行发[2018]103号),学校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项目经费的使用采取两次性拨付方式,即项目启动后拨付经费的50%,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剩余的50%。项目立项后,因个人原因未按项目立项计划执行或因故中止实施或撤销的资助项目,学校终止拨款并收回已拨付的各类款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停止其继续使用资助经费。项目结题三个月后停止经费报销,由学校财务处按有关规定收回结余经费。
三、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自立项之日起开始实施。各相关部门、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利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平台,加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并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切实提高项目质量和水平。
附件:滨州医学院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结果一览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21年9月22日
附件1.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