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0-2021学年PBL教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刘晓发布时间:2021-06-25浏览次数:733

 滨医教字2021〕48号

各有关学院、教学医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3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山东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改革, 提升PBL课程教学质量,学校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PBL教案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各学院、教学医院均可组织申报。申报PBL教案数目分配如下:每个学院不超过10个,每个教学医院不超过2个。

二、参评 PBL 教案要求

(一)需根据学情和所涉及学科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设计。

(二)案例要源于临床真实病例。可根据教学目标,针对不同专业年级学生,作适当改编、简化或合并等。但务必符合临床实际,切忌纯粹臆想编造。

(三)要尊重医务人员和患者隐私,涉及姓名、人际关系或可能造成法律**的内容一律隐匿。

(四)教案主要包括教案封面、案例简介、案例正文和教师参考资料等四部分。教案封面格式参照“滨州医学院PBL教案封面示例”(附件 1),其他部分格式参照“中国医学教育问题导向学习(PBL)共识PBL案例编写要求”(附件2)。案例简介中的学习目标应当包括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并结合医学教育特征,突出课程思政。

(五)一个教案最多署名两位作者,建议基础教师与临床教师合作创作,署名视为共同第一作者。

三、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报

 PBL教案撰写人向所属学院、教学医院教学管理部门提交《滨州医学院PBL教案》一式两份。

(二)各学院、教学医院初审

各学院、教学医院教学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教师个人申报材料并组织初审,并将推荐教案及汇总表(排序)于2021年8月25日前按要求提交。

各学院报教务处PBL教学中心,联系人:许勇,联系电话:13583557413,邮箱:584980409@qq.com。

各教学医院报实践教学管理处,由实践教学管理处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务处,联系人:任允平,电话:0535-6913158,邮箱:shijianjiaoxuebu@126.com。

(三)学校评审

由教务处、PBL 教学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教案进行网评;第二阶段,针对网评排序前40名的教案,在烟台校区组织现场评审,由PBL教案作者进行说课,时间10分钟。现场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定与激励办法

 PBL 教案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奖项比例分别为10、20、30和40,对获奖教案将依照《滨州医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奖励暂行办法》予以奖励。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25日

 附件:

1-滨州医学院PBL教案封面示例.docx

2-中国医学教育问题导向学习(PBL)共识PBL 案例编写要求.pdf

3-滨州医学院2020-2021学年PBL教案评比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