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刘晓发布时间:2021-06-17浏览次数:747


滨医教字〔2021〕44 号

各部门、院(系)

为加强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本学期总体教学工作安排,定于2021617日至623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专项检查的形式,重点检查学业警示工作落实情况、教授为本科生授课任务落实情况和高水平专业群等工作。

(一)学业警示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各院(系)是否建立学生学业警示档案,是否整理保存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及相应促学记录。

(二)教授为本科生授课任务落实情况

对照人力资源处提供的2021年度在职在岗的教授、副教授名单(附件),核查教务管理系统中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和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并在附件中如实填写。

(三)高水平专业群自查

高水平专业群所在学院根据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绩效考评办法、申报目标任务等进行自评整改。

二、检查程序

各院(系)根据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认真梳理所取得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形成书面检查总结报告,于2021年6月23日前将自查报告、教授副教授本年度上课统计情况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至邮箱:bzmcjwk@163.com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专项检查工作,成立以院(系)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期中教学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二)以查促建,以查促改

各院(系)要针对检查内容,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专项建设。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2021年度教授、副教授在职在岗名单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