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延长学习年限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晓发布时间:2021-06-07浏览次数:677

滨医教字〔202138

各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滨州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滨医行发〔201786)等文件规定,现就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延长学习年限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未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条件,且在校时间不超过其最长学习年限(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留级等均包含在学习年限内)。

三、办理流程

(一)学生个人申请

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填写《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见附件1,于6241800前交至所在学院,逾期不予办理。

(二)学院审核审批

学院负责对提交申请学生的延长学习年限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审批626日上午1100前将学生申请表、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教务处备案。

(三)教务处相关工作

教务处依据学院提交的备案材料,负责办理学籍异动,开具延长学习年限证明。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于下一学期开学前到所在学院领取证明。

四、工作要求

(一)符合延长学习年限条件的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或不申请办理者,无学籍,不属于在校生。对未达到毕业资格者,办理结业;对达到毕业资格、未达到学位授予资格者,办理毕业。

(二)已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有学籍,属于在校生,编入同专业下一年级相应班级,正常报到与注册,按规定缴纳学费,由院(系)统一管理,在相应学期报名重修,在校内补修所欠学分。

(三)对办理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按原所在年级专业培养方案随下一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经重修学习后达到毕业资格的,颁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资格的,授予相应学位,颁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毕业时间、获得学位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四)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在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的成绩单中,对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予以标注。

 

附件:1. 滨州医学院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xls

      2. 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汇总表.xlsx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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