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21〕37号
各院(系):
为做好2021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根据《滨州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滨医行发〔2017〕86号)、《滨州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14〕74号)、《滨州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办法》(滨医行发〔2018〕8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毕业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一)2021届本科层次毕业生
1.2016级本科毕业生:包括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儿科方向) 、临床医学(教改班)、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方向)、预防医学、葡萄与葡萄酒工程(2人)、制药工程(2人)专业毕业生。
2.2017级本科毕业生:包括护理学、护理学(对口本科)、眼视光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对口本科)、康复治疗学、假肢矫形工程、生物技术、药学、生物制药、中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卫生信息化)、统计学、公共事业管理(智慧医疗与健康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英语、法学、应用心理学、特殊教育、听力与言语康复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毕业生。
3.2018级专升本毕业生:包括2018级护理学(ICU方向)2人、护理学(助产方向)1人、护理学(老年护理方向)4人。
4.2019级级专升本毕业生:包括护理学(ICU方向)、护理学(助产方向)、护理学(老年护理方向)、药学、康复治疗学专业毕业生。
(二)2021届专科层次毕业生
包括2017级临床医学专科(3人)、2018级护理学专科毕业生。
(三)往届本专科毕业生
包括2018、2019、2020届结业和毕业未授予学位的毕业生。
二、审核依据和内容
各院(系)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滨州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适用于2016、2017级)、《滨州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办法》(适用于2018、2019级),对202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全面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必修课、选修课是否修满规定学分;
2.基础医学综合考试、临床医学综合考试成绩是否达到合格;
3.培养方案规定的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否修满学分;
4.体育体测成绩是否达到50分;
5.大学英语四级是否通过或大学英语课程平均分是否达到70分(2016级、2017级本科);
6.65分以上的学位课程是否达到学位课程总门数的一半及以上(2016级、2017级本科);
7.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是否达到2.0(2018级、2019级专升本)。
三、审核工作流程
(一)院(系)审核
6月17日至6月24日,各院(系)结合重修考试、毕业生选修课补修、毕业考试、毕业论文答辩的结果,通过教务系统对2021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并组织学生核对。审核结果需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二)审核结果公布
各院(系)对终审结果进行公示(模板见附件1-2)。公示无异议后,整理汇总《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统计表》《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统计表》《2021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统计表》《2021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统计表》《往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附件3-7),经院(系)签章后,于6月26日上午11点前提交教务处。
四、工作要求
毕业审核工作关系每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规范审核程序,严格按照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进行全面审核。各院(系)应安排专人负责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确保审核结果准确无误。
附件:1.毕业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模板
2.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模板
3.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统计表
4.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统计表
5.2021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统计表
6.2021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统计表
7.往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