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教学工作量统计与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2-30浏览次数:166

                           滨医教字〔2020112

 

各有关部门、院(系):

根据《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滨医行发〔201419号)文件规定,现对2020年度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次教学工作量统计包括授课教学工作量、重修教学工作量、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和教材工作量。

二、工作安排

(一)授课教学工作量统计

1.审核范围

1)时间范围: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授课教学工作量。

2)内容范围:包括必修课、选修课等主修课程的理论和实践(实验课、见习课)授课教学工作量。

2.审核办法

为继续推动完善教务管理系统一键式审核教学工作量,本次年度教学工作量统计采用申报与核对同步进行的方式。

1)院(系)审核

2020年度本专科授课教学工作量明细依据教师实际排课数据已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统计生成并导出(详见附件2),包含原始工作量和按照系数折算以后的工作量。院(系)对照此工作量明细,根据实际开课情况进行核对。信息有误者,依据实际情况,在附件2中将与实际开课情况不符的记录标注“删除”;在该记录下面添加实际的开课记录,并在备注中标注“增加”。将不符情况做书面说明(注明原因),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例如:序号第6条《课程名称》因……原因造成工作量统计与实际不符,实际情况是……)

2)学校审核

院(系)审核完毕后,将实际工作量明细电子版、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教务处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确认完毕后,填写《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汇总表-学院》(附件3),教务处、院(系)审核签字。

3)特殊情况单独申报

①专业集中实践工作量根据实际开课情况进行统计申报,需要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020年建成的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建设工作量部分按照新开课系数计算,即授课标准学时=实际课程录制学时*1.3

③自建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在线开放课程)执行任意选修课系数(0.9),校内开课满150人计1个教学班;校外开课(按平台)满150人计1个教学班,最多计10个教学班。需提交线上辅导答疑、线下导学、线上学习情况考核等材料。

④引进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助教老师工作量按照0.3的系数计算,满150人计1个教学班。需提交线上辅导答疑、线下导学、线上学习情况考核等材料。

⑤自建的专业课(在线开放课程)校外开课(按平台)满150人计1个教学班,最多计10个教学班。需提交线上辅导答疑、线下导学、线上学习情况考核等材料。

单独申报使用表格见附件4《滨州医学院授课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二)重修教学工作量统计

1.审核范围

1)时间范围: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教学工作量。

2)内容范围:包括单开班重修授课及在线课程辅导、集中辅导等重修辅导工作量。

2.审核办法

1)单开班重修授课

单开班重修授课工作量同正常授课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按实际开课学时进行统计申报,需提交教学日历等证明材料。

2)重修辅导

以在线课程形式开展的重修辅导的按该门课程学时的1/3计算工作量,需提交线上辅导答疑、线上学习情况考核等材料。以集中辅导形式开展的重修辅导的按实际辅导学时、次数计算工作量,需提交集中辅导教学日历等证明材料。

重修教学工作量申报使用表格见附件5《滨州医学院重修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由院(系)审核完毕后,将工作量统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教务处现场审核确认。

(三)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统计

      1.审核范围:指导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量

2.审核办法: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需填写《滨州医学院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统计表》(附件6),由院(系)统计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核。

(四)教材工作量统计

1.审核范围:202011日至20201231日正式出版的教材。教材(包括文字教材和视听教材),指基本教材、实验教程、教学参考等,不包括科研学术著(译)作、习题集、考试指南、自编讲义和科普读物等。

2.审核办法

登录网站(http://211.87.240.92:11000/Home/login)进行相关信息填报。默认用户名及密码均为校园卡**,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教材录入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7。须填报内容包括教材封面图片、CIP数据、教材简介等,其中教材简介包括编者简介、教材内容简介、参编教材内容及字数、教材编写过程、教材的获奖情况等。填报并通过审核后即可在网站展示。

个人填写教材工作量申报汇总表(附件8),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参编教材原件,副主编和编委须出示出版社参编证明及主编联系方式),由所在部门、院(系)汇总、审核并签字盖章(附件8)后连同相应支撑材料一并报教务处。

三、工作要求

(一)202114日之前,各部门、院(系)审核本单位教学工作量。

(二)202114-7日,各部门、院(系)将签字盖章的《滨州医学院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附件9)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复核确认。教务科负责授课教学工作量审核,学籍管理科负责重修教学工作量和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的审核,教材科负责教材工作量的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部门、院(系)

教务处审核时间

老年医学院

202114日上午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2114日上午

中西医结合学院

202114日上午

康复医学院

202114日下午

特殊教育学院

202114日下午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15日上午

外国语与国际交流学院

202115日下午

口腔医学院

202115日下午

护理学院

202116日上午

其他部门

202116日上午

药学院(葡萄酒学院)

202116日上午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202116日下午

基础医学院

202116日下午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117日上午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117日上午

医学影像学院

202117日上午

 

 

 

 

 

 

 

 

 

 

 

 

 

 

 

 

 

 

 

(三)教学工作量统计与申报工作要遵循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严格按照《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和审核工作安排进行,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1.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2.2020年度本专科授课教学工作量明细

3.滨州医学院授课教学工作量汇总表-学院

4.滨州医学院授课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5.滨州医学院重修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6.滨州医学院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统计表

7.教材录入系统操作流程

8.滨州医学院教材工作量申报汇总表

9.滨州医学院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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