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20〕92号
各有关部门、院(系):
为加强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本学期总体教学工作安排,定于2020年11月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运行
1.教学基本运行。包括集体备课、教案与讲稿撰写、观摩教学等情况。
2.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室开放与资源利用,实验教学组织与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开设情况,教学实验室运行与管理情况等。
3.实践教学。包括教学基地建设、兼职教师培训、实践教学运行等情况。
4.学籍管理。重点检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二)教学建设与改革
1.专业建设。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情况及办学特色;当年度实施校企合作专业情况(含校企合作项目及校企共建专业,以双方协议为准);应用型高水平专业群、新旧动能专业对接产业专业群建设目标落实情况;一流专业建设推进情况;新上专业建设情况;专业建设规划情况等。
2.课程建设。国家和省、校一流课程建设规划、实施及成效;教学方法改革与成效;课程建设规划情况。
3.教材建设。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建设情况;学院中长期教材建设规划,我校教师参编教材及教材选用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掌握学生对教材使用的反馈情况。
(三)教学质量监控
1.学院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专业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及课程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2.各学院专业认证推进情况;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回访考察整改情况。
3.院(系)级教学督导队伍建设情况,督导体系建设情况;教学督导和同行专家评教情况。
二、检查程序
(一)院(系)自查阶段(11月3日—11月10日)
各院(系)根据通知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认真梳理教学工作中所取得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形成教学检查总结报告(报告模板详见附件),于2020年11月10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邮箱bzmcjwk@163.com)。
(二)学校检查阶段(11月11日—11月17日)
学校组织由校领导带队的专家组到各院(系)进行实地检查与交流。主要采取听取学院自查汇报、实地查看教学状态、走访教研室与实验室、查看相关档案、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并对检查情况进行现场集中反馈。
(三)反馈整改阶段(11月18日—11月23日)
教务处汇总各院(系)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和院(系)反馈检查结果。相关部门和院(系)根据反馈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并持续改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学校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检查工作。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实践教学管理处负责临床教学基地的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实施。各部门、院(系)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成立以部门、院(系)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期中教学工作检查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教学检查工作有效进行。
(二)以查促建,以查促改
各有关部门、院(系)要针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期中教学检查报告模板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20年11月3日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