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成立首届全国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体艺函〔20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切实加强高校美育工作,深化美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专家对高校美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咨询、评估和指导等作用,我部决定成立首届全国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校美育教指委)。
高校美育教指委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指导高等学校美育教学工作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机构的性质。高校美育教指委的职责是:接受教育部领导和委托,开展高校美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就高校美育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向教育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研制高校美育教育教学基本规范、质量标准和场地设施配备要求,组织开展高校美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学术研讨、经验交流、展演展示和国际交流,参与开展高校美育工作的调研、督导、检查、评估等工作。
首届高校美育教指委委员共76人,聘期4年,自2020年8月起至2024年8月止。首届高校美育教指委设主任委员2人,副主任委员5人,秘书长1人,教指委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秘书长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首届高校美育教指委秘书处设在清华大学。
各地、各高校要积极支持首届全国高校美育教指委的工作,委员所在高校应为委员提供参加委员会工作的必要保障。
教育部
2020年7月29日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