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20〕34号
各有关部门、院(系):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专科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现将教学计划执行、任务核对落实和排课工作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各年级专业学生校区分布详见附件1。
(二)学期与周次安排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为2020级第1学期、2019级第3学期、2018级第5学期、2017级第7学期、2016级第9学期。
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共22周。第1-2周,按照春季学期教学安排,对相关课程进行补课与结课考试;第3-20周,安排当学期教学(教务系统中设置为第1-18周),其中,国庆节放假1周,第20周为专业集中实践教学周;第21、22周为考试周。
2020级新生入学及军训等安排目前尚不确定,暂时按照以下时间安排教学:第4-20周(教务系统中设置为第2-18周)为教学周,其中,国庆节放假1周;第21、22周为考试周。2020级新生入学时间确定后,如需要调整,另行通知。
各院(系)根据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提前安排好教学内容,在排课及教学日历安排时将中秋节、国庆节和元旦放假的时间空出。
二、工作安排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执行、任务落实及排课相关工作均按照培养方案和当学期各年级专业学生校区分布情况,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按照规定时间节点进行,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一)教学计划执行
5月27日-28日,各院(系)完成所属专业教学计划执行工作,流程为“继承-人数刷新-校区刷新-核对相应信息”,尤其注意核对“大类专业信息”中的“任务标记”以及“课程信息”中的“修读要求节点、课程类别、课程性质、主修标记、校区”等信息。
(二)核对教学任务
5月29日-30日,各开课部门、院(系)核对教学任务,完成教学任务更改申请。
各开课部门、院(系)从“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开课班级情况查询”中,核对需落实的任务是否正确,包括课程上课对象、学分、总学时、周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课程实践学时、课程性质、课程类别等。
凡发现教学任务有系统操作层面的重复、遗漏或错误者,由开课部门、院(系)反馈至专业所在院(系)进行系统信息修改;需调整教学计划的,须提交教学计划调整申请,经开课院(系)和专业所在院(系)审批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三)专业选修课预选
6月2日至6月5日,学校组织2016级学生预选限定选修课,2017-2019级学生预选专业选修课,学生选课后教学任务不能再做调整。
(四)教学任务落实
6月8日至6月19日,开课部门、院(系)落实教学任务。
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要对接国家、省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教授每人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学分课程;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应承担理论授课学时数的50%~60%,中级职称教师应承担理论授课学时数的25%~30%,初级职称教师和研究生培养性讲课学时不超过15%。
理论课、实验课均需严格按照实际授课情况安排教学任务,否则学生无法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正常进行评教,影响教师评教成绩。
(五)人机交互排课
1.6月22日至7月10日,开课部门、院(系)进行人机交互排课。
各课程(含理论、实验)安排应准确到每个教师及具体的教学周和节次。
2.7月11日至7月12日,课程所在院(系)、专业所在院(系)核对与调整下学期课程表。
3.7月13日,公布正式课表。
4.7月14日至7月24日,网上录入教学日历。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教学计划执行与教学任务安排是教学常规工作,涉及学生选课修读、教师工作量计算及教学评价等重要教学环节。各部门、院(系)应高度重视,积极研究、部署和统筹该项工作。
二要周密安排。教学计划录入与执行实行专业所在院(系)负责制;教学任务核对与落实安排实行开课部门、院(系)负责制。各部门、院(系)要将各项工作落实到相关责任人,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日程落实各项工作。
三要保质保量。教学计划执行、教学任务落实和人机交互排课等均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各环节落实均有时间节点,因此过程不可逆。请各部门、院(系)务必按照规定时间依次完成各阶段工作。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各年级专业学生校区分布表
2.教务管理系统相关操作说明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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