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19〕72号
各有关部门、院(系):
根据《滨州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滨医教字〔2017〕86号)、《滨州医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滨医行发〔2018〕84号)、《滨州医学院教务处关于2018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滨医行发〔2019〕41号)等文件要求,临床医学院等九个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院(系)2018 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相关部门、院(系)严格规范执行转专业实施方案,及时通知学生,并做好宣讲解释,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平稳进行。
附件:
1. 临床医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2. 特殊教育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3. 口腔医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4. 护理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5.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6. 药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7. 中西医结合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8.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9. 康复医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9年6月21日
- 附件【1-9.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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