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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08浏览次数:285

滨医教字〔201939

各有关部门、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8号)和《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98号)安排,依据《滨州医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推进学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现启动我校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本次项目申报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毕业年级学生除外。项目参加人数一般为1-5人,含项目负责人1名,每名学生最多参与2个项目,项目题目与主要内容不可与往年申报项目重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创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项目团队应分工明确、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项目负责人须选择1名与项目学科相关的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职称在讲师以上的教师担任项目的指导教师。创业实践项目可同时配备1名具备相关从业经验的企业导师。指导教师须履行以下职责: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对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调研、实验、研究、论文(商业计划书)撰写、成果转化、创业实践等环节进行全过程具体指导;注重对学生科研能力、创新创业能力以及团队精神的培养,为项目实施提供帮助;负责督促学生按时完成项目进行过程中各项资料的填写、提交;从学生的研究态度、研究进展及完成结果等方面给出鉴定意见。
  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立项:参加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国家级竞赛的项目;有科技作品的项目;跨学科、跨院系或跨年级合作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获得创新创业立项资助并顺利结题、具有继续研究或实践意义的滚动项目;具有前期实践调研基础的项目;中期检查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校级项目申报国家级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48- 410日,各院(系)动员部署。
  (二)项目申报阶段:2019411- 421日,项目负责人填写《滨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经指导教师签署推荐意见后,交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进行项目审核推荐。
  (三)院(系)审核推荐阶段:2019422-423日,各院(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对学生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优秀项目申报校级立项项目,根据项目水平由高到低依次填报《滨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学校依据在校生人数比例,进行院(系)报送项目数量分配(见附件3)。各院系应按照不少于分配项目的数量进行报送。
  请各院(系)于423日前将《申请书》、《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报教务处。
  (四)学校评审阶段:2019424-55日,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院(系)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国家级、省级立项项目名单和校级资助项目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55日前,组织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四、项目保障
  (一)项目经费
  学校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设立专项经费,由教务处统筹管理。经费资助标准为国家级项目1万元/项、省级项目5000/项、校级项目2000/项。鼓励有条件的学院资助学院级项目。
  项目经费的使用采取两次性拨付方式。项目启动后拨付经费的50%,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剩余的50%
  (二)奖励与考核
  对积极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学生颁发结题证书,按规定给予创新创业类学分。对获得校、省、国家级竞赛获奖项目,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对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纳入教师所在学院的教学工作评优考核范围。指导教师每指导完成1个国家级或省级项目,按指导2个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计算工作量;每指导完成1个校级项目,按指导1个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计算工作量;对所指导项目获得校、省、国家级竞赛相应奖项,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学校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和组织实施情况列为院(系)年度教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要求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有关部门、院(系)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精心组织,加强沟通协调,实现各种资源有效对接,将专业教育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紧密结合,保证工作实效,切实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附件:1.滨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2.滨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情况汇总表

3. 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量分配表

4.滨州医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管理办法(试行)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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