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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2-29浏览次数:100

                               滨医教字〔2018149

各院(系):

近日,北京某高校发生一起实验室爆燃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实验教学安全运行,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各院(系)要进一步提高对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督促实验室人员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责任到人,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时刻安全管理。

二、突出重点,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对照《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表》(见附件1),对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确保真查、真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一)确保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等高危化学品,致病微生物、麻醉品物质分类有序存储,专人管理,做好使用记录,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室。

(二)加强危险实验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实验废液应倒入废液桶,定期送至废液仓库,严禁直接倒入下水道;动物尸体、医疗废弃物等应放置在规定地点,集中处理。

(三)对大型仪器设备和高温、高压、高速等具有危险性的仪器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四)教学实验室要保持整洁有序,仪器设备及耗材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东西,学生实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规程进行操作,防止因为操作不当造成危害人身安全的事故发生。

(五)实验人员在完成实验离开时要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以防火灾、爆炸、溢水事故的发生。严禁堵塞实验室消防通道,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六)实验室的门锁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实验室内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任何事情。

(七)对假期中需要进行开放的教学实验室,相关院(系)要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明确安全责任人,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室安全记录。

请各院(系)在认真排查的基础上,于201914日前将《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bysy_01@163.com

 

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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