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18〕47号
各院(系):
为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学计划执行、任务核对落实和排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各年级专业学生校区分布
各年级专业学生校区分布详见附件1。
(二)学期、周次安排
1.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为2018级第1学期、2017级第3学期、2016级第5学期、2015级第7学期、2014级第9学期。
2.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共20周,无机动周,教学安排17周,国庆节放假1周,第19、20周为考试周,不安排授课。2018级新生9月3日开课,教学安排15周。
备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不安排机动周,请各院(系)根据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提前安排好教学内容,在安排教学日历时将国庆节放假的时间空出。
二、工作安排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学计划执行、任务核对落实及排课相关工作均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操作。
(一)6月8日前,各院(系)完成2018级各专业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培养方案录入工作。2017级各专业完成第三学期培养方案修改、录入(网址及网上录入操作步骤见附件2)。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录入范围包括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的全部教学计划,包括实践教学环节。请按照新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录入。录入过程中,务必确保“课程代码”、“修读要求节点”、“课程类别”和“课程专业属性”正确无误。务必确保所有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方可点击“提交”选项。一旦“提交”,所有信息将不可更改。
(二)6月10日前,各院(系)完成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各年级专业教学计划执行工作,同时核对所辖各专业学生所在校区设置是否正确。
(三)6月10日-6月11日,各开课部门、院(系)核对需落实的任务是否正确,包括课程上课对象、起始结束周、周学时、学分、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课程实践学时、课程性质、课程类别等。凡发现教学任务有重复、遗漏或错误者,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进行调整者,分别经课程所在院(系)和学生所在院(系)审批后,报教务处审核。
(四)6月11日至6月13日,学校组织学生预选专业选修课(或者限定选修课),学生选课后教学任务不能再做调整。
(五)6月14日至6月19日,开课部门、院(系)落实教学任务。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应承担理论授课学时数的50%~60%,中级职称教师应承担理论授课学时数的25%~30%,初级职称教师和研究生培养性讲课学时不超过15%。各部门、院(系)要严格根据该要求进行任务安排,积极鼓励教师包班上课,按分段上课模式进行任务安排的课程任课教师安排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
理论课、实验课均需严格按照实际授课情况安排教学任务,否则学生无法通过网络系统进行实验课评教,影响教师评教成绩和教学工作量计算。
(六)6月20日至7月6日,开课部门、院(系)进行人机交互排课。
各课程(含理论、实验)安排应准确到每个教师及具体的教学周和节次。
(七)7月7日至7月12日,课程所在院(系)、专业所在院(系)核对、调整下学期课程表。
(八)7月13日至7月15日,公布正式课表。
(九)7月16日至7月22日,网上录入教学日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培养方案录入、教学计划执行、任务核对、教学任务安排是教学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涉及工作量计算、教学评价等各个教学环节,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部门、院(系)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学习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并进行工作部署。
(二)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培养方案录入实行专业所在院(系)负责制,教学任务核对和落实安排实行开课部门、院(系)负责制。请各有关部门、院(系)将工作落实到相关责任人,按照学校工作日程安排开展工作。
(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因培养方案录入、教学计划执行、教学任务安排均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各环节均有时间规定且过程不可逆,请各有关部门、院(系)按照时间节点依次完成各阶段工作。
附件:1.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各年级专业学生校区分布表
2. 教务系统使用说明
3. 课程教学任务安排教学班组成和拆合班原则
4. 2018-2019学年校历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8年6月5日
-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各年级专业学生校区分布表.xlsx】
- 附件【2-新版教务系统使用说明.docx】
- 附件【3-课程教学任务安排教学班组成和拆合班原则.doc】
- 附件【4-2018-2019学年校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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