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考试大纲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26浏览次数:121

关于组织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

课程考试大纲编制工作的通知

滨医教字〔201721

 

各院(系):

考试大纲是课程命题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元素,是实施人才培养的指导性文件,是指导组织课程教学、深化课程考核改革、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我校已启动2016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为充分发挥课程考核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作用,推进教考分离,现组织2016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考试大纲的编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我校2016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所有课程(含理论、实验、实践课程)。

二、编写规范和格式

考试大纲编写规范与格式说明见附件1

三、任务分工

(一)专业所在院(系)成立专业考试大纲编审小组,具体组织领导各专业考试大纲的编写工作;对考试大纲初稿进行讨论和协调平衡;组织所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科平台课和专业教育课考试大纲集中答辩论证,避免课程间的内容重复或脱节,做好各课程之间的联系、衔接和配合;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各专业负责人负责收集、整理、汇编本专业所有课程的考试大纲。

(二)课程所在院(系)组织成立各门课程考试大纲编写组,确定编写人员(原则上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课程所涉及领域进行过系统研究的教学业务骨干担任主编或主审),制定编写计划;指导、督促各课程按照专业人才培养要求按时完成考试大纲编制,保证编制质量;对各课程考试大纲进行初审;组织课程参加专业组织的考试大纲答辩论证。

(三)各门课程考试大纲编写组具体负责课程考试大纲的编制。根据学校2016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编制考试大纲;参加相关专业组织的考试大纲答辩论证。

(四)教务处负责考试大纲编制工作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试大纲编制工作,汇总各专业考试大纲,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时间要求

(一)426-610日,各院(系)、教研室完成课程考试大纲初稿编制工作。

(二)611-630日,各专业组织考试大纲答辩论证,审定、汇编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考试大纲。

(三)71-710日,各专业课程考试大纲按专业装订成册。

五、具体说明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所开设的课程编制课程考试大纲。教学内容不同、学时数不同的相同名称课程应分别编制课程考试大纲。

(二)编制课程考试大纲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基本依据。考试大纲不但要把教学要求和学习目标具体化,而且要将教学要求与培养目标转化为实际的质量评估项目和实际能力与水平的测试内容,明确评价标准与考核方法。

(三)编制课程考试大纲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具体落实知识、能力和素质相互统一的教学要求,明确各方面的考核标准与要求,既要考核学生对书本知识掌握的系统性和实际水平,更要考核学生的认知能力和实际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四)课程考试大纲编制格式参照《滨州医学院课程考试大纲编写体例》。要力求文字严谨,名词术语规范,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指导性和操作性强。

(五)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单独编制考试大纲,未独立设课的实验教学内容在课程考试大纲中与理论内容统一编制。

(六)各院(系)按专业汇总课程考试大纲,并将考试大纲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开课顺序汇编成册。

 

 附件1:滨州医学院课程考试大纲编写体例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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