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录入和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30浏览次数:8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录入和归档工作的通知

滨医教字〔2016〕112

 

各院(系)、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滨州医学院学生课程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滨医教字〔2013〕87号)的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录入和归档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成绩录入

(一)网上成绩录入操作步骤:见附件1。

(二)录入时间:根据规定,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二周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课程成绩,本学期网上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17127日前。

(三)注意事项:

1、任课教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成绩,务必提前向开课学院提交申请(申请见附件2),并经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交教务处审批

2、成绩录入工作的具体事宜由开课学院负责布置。

3、课程考核成绩包括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和实验成绩,录入时应设定好各类成绩所占比例并如实录入,总评成绩由系统根据比例自动计算生成。

4、录入期末考试缺考、缓考学生的成绩时,应先据实录入其“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成绩”等栏目,然后在“备注”栏录入“缺考”“缓考”

二、成绩提交与归档

(一)成绩提交与归档

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课程成绩,并在确认无误情况下提交。提交后打印2份成绩单并签字其中1份成绩单交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根据当学期开课目录汇总、排序后转交教务处存档;另1份成绩单与平时成绩记分表、实验成绩记分表、试卷分析统一装订存入课程考试试卷档案中。

(二)注意事项

1、成绩单上的所有成绩均以打印为准,手工涂改无效

2、成绩提交后,任课教师不能在系统中再对成绩进行修改。如发现错漏确需更改的,由任课教师出具书面申请,说明更改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试卷原件、作业复印件、平时成绩、学习考勤登记表等),学院审核同意,经教务处审批后,由任课教师进行更正和登记备案。

3、开课学院应认真核对教务处下发的本学期学院课程列表(见附件3),并严格按照顺序号整理编号汇总本学院成绩单,全部汇总完毕后,打印汇总表经学院领导签字,于下学期开学前交至教务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绩录入与归档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教育教学重要工作之一。各院(系)、相关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对成绩录入与归档重要性的认识;任课教师要把成绩录入与归档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成绩的真实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院(系)、相关教学单位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确保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老师,保证本学期成绩录入与归档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

1. 滨州医学院教师网上成绩录入操作说明

2. 滨州医学院课程考试成绩延缓录入申请表

    3. 2016-2017-1学期成绩录入课程列表(含双学位)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6年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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