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学工作量统计
与申报工作的通知
滨医教字〔2016〕106号
各部门、院(系):
根据《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滨医行发〔2014〕19号)文件规定,现对2016年度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次教学工作量统计包括授课教学工作量、教材工作量和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
二、工作安排
(一)授课教学工作量统计
1.审核范围
(1)时间范围: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授课教学工作量。
(2)内容范围:包括必修课、选修课的理论和实践(实验课、见习课)授课教学工作量。
2.审核办法
(1)本专科授课教学工作量由学院、教研室统计并填写《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2)和《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汇总表-学院》(附件3),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2)研究生和留学生授课教学工作量由学院、教研室统计并填写《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2)和《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汇总表-学院》(附件3),报研究生处和外国语与国际交流学院审核。
3.注意事项
(1)教研室统计教学工作量时,要按学期分别统计,注明授课专业、班级。
(2)通过教务处双语教学资格认证的教师,可以申报双语教学工作量。按双语教学统计时只统计经过资格认证的双语教学授课章节,并附双语教学日历。
(二)教材工作量统计
1.审核范围
(1)时间范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内容范围:正式出版教材。
2.审核办法
(1)部门审核
个人填报相应的教材工作量统计表(附件4)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附件5),交由所在部门、院(系)审核,所在部门、院(系)进行汇总、审核并签字盖章,连同相应支撑材料一并报教务处。
(2)学校审核
学校成立审核小组,对各部门、院(系)教材工作量进行集中审核并进行全校公示。
(三)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
1.审核范围:指导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量
2.审核办法:
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需填写《滨州医学院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统计表》(附件6),由学院统计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核。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院(系)请于2016年12月20号之前统计审核本单位教学工作量。
2.2016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各部门、院(系)将本单位教学工作量提交至教务处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部门、院(系)名称 |
教务处审核时间 |
老年医学院 |
2016年12月21日上午8:30 |
医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2016年12月21日上午9:30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2016年12月21日下午14:30 |
康复医学院 |
2016年12月22日上午8:30 |
特殊教育学院 |
2016年12月22日上午10:0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16年12月22日下午14:30 |
葡萄酒学院 |
2016年12月22日下午16:30 |
外国语与国际交流学院 |
2016年12月23日上午8:30 |
其他部门 |
2016年12月23日上午10:00 |
药学院 |
2016年12月23日下午14:30 |
口腔医学院 |
2016年12月26日上午8:30 |
护理学院 |
2016年12月26日上午10:00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2016年12月26日下午14:30 |
基础医学院 |
2016年12月27日上午8:30 |
临床医学院 |
2016年12月27日下午14:30 |
2.教务处审核各院(系)授课教学工作量、教材工作量和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并在《滨州医学院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附件7)签字盖章,由各院(系)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教务处审核签字后的《滨州医学院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报教务处。
3.本次教学工作量统计与申报工作要遵循“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对在教学工作量统计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2.滨州医学院授课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3.滨州医学院授课教学工作量汇总表-学院
4.滨州医学院教材奖励汇总表
5.教材工作量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一览表
6.滨州医学院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统计表
7.滨州医学院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
8.出版社档次一览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6年12月15日
- 附件【附件1-8.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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