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学生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
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检查学生学习成效、改进教学质量的必要手段。为科学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完整如实记载学生学期选课、修课情况,加强教学过程考核及成绩数据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健全课程成绩安全管理运行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成绩评定 课程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考试课程成绩原则上采用百分制,考查课程及实习环节和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可采用五级制。实行五级制记分的,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需要转换为分数时,转换标准为:优秀为90分、良好为80分、中等为70分、及格为60分、不及格为50分)。课程考核成绩包括平时成绩、实验(实践)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可由课堂讨论、阶段测评、记分作业、论文综述、期中考核和教学实践活动等多项组成)。必修课程平时成绩与实验(实践)成绩所占比例的总和一般不超过课程总成绩的40%。经学校批准的考试改革课程,可按所批准的考核办法评定成绩。课程考核方案应于开学第一节课向学生公布。各门课程的总评成绩要呈正态分布,成绩优秀率(85~100分)一般应在20%左右,不及格率应低于15%。
第二条 成绩评阅 开课院(系)负责所开课程阅卷工作。课程阅卷时,应密封学生姓名、学号,集体阅卷、流水作业,最后合成分数。阅卷时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评阅试卷,要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进行评阅。在题首处记得分,答错或未答记零分。小题分、题首分、卷首分均应清楚、无误。改动分数时,评卷教师必须在改动处签全名,并由教研室主任复核签名。应注意加强复核,认真做好统分、录入工作,杜绝各类错误发生。
第三条 成绩录入与归档 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二周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课程成绩,并在检查确认无错漏情况下提交。任课教师录入课程成绩时,需将平时成绩、实验(见习)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每项均按百分制录入成绩记载系统中,并按照课程考核方案设置各项成绩比例,系统将自动折合生成总评成绩。该门课程的总评成绩即学生该门课程成绩。凡缓考、缺考、**、作弊者,应在成绩录入备注栏中注明“缓考、缺考、**、作弊”等字样。系统成绩提交后分别打印2份成绩单和1份成绩分析并签字、盖章。其中1份成绩单交开课院(系)教学科研办,另1份成绩单与平时成绩记分表、实验成绩记分表、成绩分析统一装订存入课程考试试卷档案中。平时成绩记分表须详细记录平时成绩各环节的得分和所占比例。
开课院(系)教学科研办应认真组织教研室做好试卷评阅、成绩登录、试卷分析等工作,并将课程成绩单收齐、整理、盖章后上报教务处存档备查。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录入成绩的任课教师,应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和预计提交成绩的时间,经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者方能按所申报时间延迟提交成绩。
第四条 成绩获得与记载 学生应当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教学环节进行选课并参加考核,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相应学分,未经选课不能获得相应课程的成绩及学分。考核成绩和所得学分均载入学生成绩册,并归入本人学籍档案。
学生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成绩。
体育课成绩按学年记载,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正常体育活动者,不能免修体育课,但可以持医院证明材料,经所在院系、体育教研室和教务处的批准,申请上体育辅导课,申请时间最长为一学年。当学年的体育课成绩按体育辅导课成绩记载。
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成绩按山东省计算机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记载。
重考课程成绩在60分以上者,按60分或及格计;缓考课程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重修课程成绩按学生重修后的实际考试成绩记载。
辅修/双学位课程的学分和成绩认定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成绩更正 课程成绩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得更改。
如发现错漏确需更改的,由任课教师出具书面申请,说明更改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试卷原件、作业复印件、平时考勤登记表等),经学院教学办、主管教学领导审批同意后,经教务处审核后由任课教师进行更正和登记备案。
学生对成绩有异议并有合理缘由者,须在成绩公布后下学期开学三天内提出成绩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学生成绩复查申请经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后,交由开课院(系)组织相应教研室进行成绩复查。成绩复查只核对卷面分数统计是否有误、系统录入成绩是否有误,对试卷不重新评分。成绩复查有误需更改成绩者(包括成绩录入错误),教研室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试卷原件、平时成绩原始材料、实验成绩原始材料等)和《成绩更正统计表》,报开课院(系)审核,审核通过后交教务处存档。
第六条 成绩分析与反馈
考试工作结束后,各门课程应按专业和班级进行成绩分析,成绩分析是针对此次考试试卷和成绩进行的综合分析,分析的内容应包括试卷质量评价,成绩反映出的问题及原因,及今后教学中的改进措施。各班级成绩分析应与成绩单等试卷存档材料统一装订存入课程考试试卷档案中。各门课程按年级专业进行的成绩分析需上交开课院(系)存档备查。
如果该课程按专业连续二年及以上不及格率超过15%,则专业所在院(系)应与任课教师共同对该门课程近三年的成绩进行成绩分析,查找原因,形成成绩分析报告。分析报告中应重新审查培养方案设置的学期、学时是否合理;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的制定是否符合培养目标;教师授课内容与教学大纲的要求是否一致;教师教学方法是否需改进;试题难易度是否恰当,命题内容与教学大纲要求是否一致;以及学生在学习方法、学习风气当中存在的问题,最终形成的成绩分析报告一式四份,反馈至开课教研室、开课院系、专业所在院(系)及教务处,针对相关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解决。
第七条 课程成绩管理工作将作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第八条 附则
本办法适用于滨州医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在校修读课程的成绩评定与管理各环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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