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滨医教字〔2016〕79号
关于做好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
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维护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我校生源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学籍注册和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 [2016]1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16年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学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各院(系)负责人为组员的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监察室)负责人、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为组员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督导监察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各环节的监督工作。
审查工作分阶段、按不同审查内容进行,由相关部门、院(系)负责落实。
二、工作安排
(一)做好未按时报到新生相关工作
按照国家、省相关通知要求,高校新生应按照招生章程和录取通知书要求及时到校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应向学校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各学院要在我校报到时间(9月1日)结束后一周内尽快落实未报到新生详细情况,将未报到新生名单于9月9日(周五)上午10:00前报送新生入学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凡未履行延期报到申请手续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新生,可按照《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要求,及早确认并联系教务处为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二)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各项工作
1.认真核对学生各项信息
新生报到后,各学院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新生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的审验。要逐一查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高中或者专科毕业证、电子档案、个人档案、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新生本人进行对照检查。对审查过程中存在疑点的学生,复核工作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在滨州医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经过审查,发现有疑问而又无法根据相关材料确认的,各学院要及时处理和上报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核实;仍无法确认的,报省教育厅进行专业技术确认。
对经核实属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项目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不予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报省教育厅,并配合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一查到底,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做好入学测试工作
新生入校后,教务处将于9月6日对全体2016级本专科新生组织入学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入学测试工作中,任何无故缺考者应视作舞弊嫌疑人员。各学院对于入学测试成绩与招生考试成绩悬殊较大的新生、笔迹有疑点的新生要进行严格复查。专升本学生不参加文化课统测。
3.做好入学体检复查工作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的有关规定,由校医院负责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中发现患有严重疾病、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学生,要如实写出复查报告,教务处于接到复查结果报告后3天内按学籍管理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4.做好审查资料存档工作
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各环节应当有专人负责,并做好审查过程及结果记录,有关资料特别是有审查人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查验。
5.做好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
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结束后,学校将于9月底以前完成已通过入学资格审查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具体由教务处会同各学院组织实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结束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将于10月底对学生本人开放新生学籍信息网上查询。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通过资格复查的新生及时查询确认本人学籍注册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问责,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严肃性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相关部门、学院要健全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投诉处理机制。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将于审查期间组织人员开展检查。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复核工作中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学生取得入学资格的相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及时总结,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报告报送工作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完成后,各学院要根据负责事项写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总结,于9月30日前报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信箱:zhaokaoban@126.com,由学校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
教务处
201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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