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29浏览次数:26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滨医教字〔2016〕57号

 

各部门、单位、院(系)、教学医院:

为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2016年继续开展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当前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和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的热点问题,结合我校目前重点推进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孕育人才培养特色,完善实践教学体系,遴选一批特色鲜明、受益面大、有较强推广价值的教学改革项目进行重点研究,力争形成一批高水平教学成果。

二、立项范围

教学改革项目共包括两类,一是综合教改项目,二是专项教改项目,立项要求如下:

(一)综合教学改革项目

综合教学改革项目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与改革、课程建设与改革、教学评估与质量保障研究等方面,计划立项5-8项,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研究基础且涉及面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有实质性的推动作用或示范效应,项目负责人应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须在项目实施岗位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专项教学改革项目

1.教学方法改革项目

(1)申报课程需有明确的改革重点、完整的改革方案和较好的预期效果,实施对象和规模要明确、具体,课堂规模为1-2个班;

(2)教师需结合自身的教学、科研经验及相关学科的发展趋势精心设计教学内容,在保持知识系统性的前提下进行教学内容整合,为学生创设一定的问题情境,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主动探究;

(3)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师生间的交流和互动,通过探究式、讨论式、启发式、PBL、混合式等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为学生提供自由提问、质疑、探究和讨论问题的机会;    

(4)鼓励实行笔试、口试、论文、专题研讨、调研报告、作品设计等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引导学生开展自主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课程平时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2.考试改革项目

(1)立项课程以必修课为主,为保证教学的一致性,考试改革应针对课程实施,不针对某一课堂进行立项;

(2)立项课程应有一定改革基础,其中被院(系)列为考试改革的课程优先考虑;

(3)考试改革的项目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申报。

3.青年教师教改项目

(1)凡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且未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的专任教师(包括实验教师),均可申报;申报人须有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推荐专家要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指导。

(2)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高等教育规律,主要来自于青年教师教学实践,包括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研究、教学方法与模式改革、双语教学改革、考试方法改革、实践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等。

4.实验教学改革项目

(1)实验项目以一门必修课为研究对象,根据学科发展和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发展的需要进行实验教学内容调整。重点建设综合性、设计性或创新研究型实验项目,适当资助基础好、有特色的验证性实验项目向综合性、设计性及创新性方向更新与改进。优先支持科研成果转化的实验项目、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建设。

(2)重点支持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动手操作能力为目标的教学方法改革。

三、立项数量

2016年度立项项目数额控制在30项左右。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含直属附院的临床教师)、药学院及教学基地限报数额不超过7项,其他院(系)限报数额不超过4项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每个项目设主持人1人,每位教师只能主持1个项目。

2.申报专项教学改革项目的教师应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在中级职称岗位不满3年的须有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推荐专家负责审核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负责全程指导教改项目的实施。

3.主持2011年和2012年校级教改立项尚未结题的教师,不能担任此次教改项目的主持人。

4.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每位项目组成员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5.已经在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予重复立项。

6.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要在充分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综合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1)、《教学方法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2)、《考试改革立项申请书》(附件3)、《青年教师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4)或《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5)。

2.单位初评:各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项目申报指标,按照项目研究价值、预期成果等进行排序,统一向学校推荐。

3.学校评定:学校对各单位推荐项目汇总整理,依据公平公正原则,根据限报名额和评分标准(附件6),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集中评审,确定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名单。

六、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同时提交项目申请人“主要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项目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项目组成员已进行过的相关研究及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另订成册,不与申请书合订。

(二)各单位于2016年8月31日之前,将上述材料与《滨州医学院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7)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中心。电子版申请书与汇总表发送至bzmcjwc@126.com。联系电话:6913066。

 七、工作要求

 教学改革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动力。学校持续加大教学改革的力度,以教改促进学校发展。以后学校教学改革立项工作将成为我校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每年组织一次,但是重点倾向于有改革基础、对教学有实质性推动作用、示范效益好和有推广价值的项目。

希望各院(系)重视教学改革工作,结合本院(系)的具体情况与教学工作统盘规划、科学设计,做好教学改革项目的培育工作,对已经立项并实施的教学改革项目加强过程管理,提高教学改革工作的成效。

 

 

附件1:综合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附件2:教学方法改革项目申请书

附件3:考试改革立项申请书

附件4:青年教师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附件5: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附件6:滨州医学院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评分标准

附件7:滨州医学院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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