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16〕43号
关于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及
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校级优秀本科生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选的通知
各院(系):
为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保我校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滨州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11〕4号)和《滨州医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滨医行发〔2014〕3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一)答辩准备
1、各院(系)制定工作计划,成立答辩委员会、确定答辩小组,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6月17日前请将院(系)答辩安排表(附件1,包括答辩委员会名单、各答辩小组名单、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
2、教务处对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含双学位毕业论文)。各院系请于6月17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以专业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毕业论文(设计)文件名格式统一为:“学号-作者-论文题目”。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的文字**比例在30%以内(含30%)视为合格,超过30%的视为不合格。检测不合格者,取消答辩资格。
(二)答辩组织
1、各院(系)应认真做好答辩组织工作,加强对答辩过程的监督和监控,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答辩进行检查。
2、2016届本科生的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定于6月23-28日进行(可适当调整答辩时间),各院(系)请于6月29日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上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同时上报纸质版成绩单。毕业论文优秀率不得超过15%,优良率不得超过65%。
二、2016届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选
(一)评选范围
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评选指标
各院(系)推荐数量不超过本届毕业生总数的10%。
(三)评选条件
1、评选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适当,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应用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一定的创新。
2、通过学院组织的答辩,且成绩评定为优秀。
3、有与毕业论文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科研和学术成果,可以优先推荐。
4、评选推荐的校级优秀论文(设计)必须经“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检测后文字**比例不超过15%。
(三)评选程序
1、各院(系)对拟申报校级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学院公开答辩和集中评议,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论文。
2、学校对推荐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布最终结果。
(四)报送材料
1、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
各院(系)评选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申报材料包括:
(1)滨州医学院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推荐表(附件2);
(2)滨州医学院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推荐报送清单(附件3);
(3)毕业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4)有科研和学术成果需提供相关成果的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封底含期刊主办单位及ISBN、CN号、期刊目录首页、文章目录页、正文)左侧装订一式一份。凡格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的论文不能参加评选。
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电子版收齐定稿后,交学校统一汇编印刷。请各院(系)对学生论**认真审核。
2、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凡指导论文被推荐为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均有资格申请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申报材料包括:
(1)滨州医学院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4);
(2)滨州医学院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推荐报送清单(附件5)。
(三)时间要求
相关院(系)请于2016年7月2日前将推荐的2016届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相关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byxjgl3062@126.com。
三、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和归档
(一)各院(系)请于2016年7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总结工作,将电子版发至byxjgl3062@126.com。
(二)2016届毕业论文材料的归档工作
1、毕业论文档案(纸质版)按专业、班级、学号归学院资料室保存。保存材料含毕业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论文书面成绩评分表、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毕业论文全文。
2、毕业论文档案(电子版)按专业、班级、学号归档保存,并同时提交教务处存档。
以上未尽事宜,请参照《滨州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 1.滨州医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日程安排
2.滨州医学院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推荐表
3.滨州医学院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报送清单
4.滨州医学院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
5.滨州医学院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报送清单
6.《滨州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11〕4号)
7.《滨州医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滨医行发〔2014〕36号)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6年5月30日
- 附件【附件1-5.doc】
- 附件【附件6.滨州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2011行发4号文.doc】
- 附件【附件7.滨州医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滨医行发[2014]36号.doc】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