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收发文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10浏览次数:144

1、外来文件的收文程序:由处办公室统一收文和登记,交处长批阅后交分管副处长组织实施或督办。各科室(中心)做好相关文件、信函复印件的存档工作。

2、学校发文件的发文程序:各科室(中心)拟稿→科室(中心)负责人核稿→分管副处长审批签字→处长审批签字→各科室(中心)报送校办公室审批、印发。

3、教务处发文件的发文程序:各科室(中心)拟稿→科长(中心主任)核稿→分管副处长审批签字→处长审批签字→处办公室登记编号存档→各科室(中心)报送校办公室或在教务处网站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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