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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2第10周周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06浏览次数:117

各部门、单位、院(系):

本学期第10周周末考试将于5月16-17日进行的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务工作安排

(一)考试日程安排

本次考试具体安排见附件。考试日程安排由各院(系)、教学医院负责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命题工作要求

期末考试的命题工作按照《滨州医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修订)》(滨医行发〔2005〕35号)和《滨州医学院课程考试命题工作规范》要求, 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各门课程都应拟定覆盖面、难易程度、题目份量相当的A、B两套试题,两套试题重复率不超过20%,还应保证与往届试卷重复率不超过30%。对于同一课程,不同专业授课学时不同,要按不同课程分别命题。

使用试题库抽题组卷且试行网考的课程,试题纸质版可从试题库导出,由教研室保存,试题电子版考试前一周通过试题库提交审核

普通课程试卷应在教研室主任或课程命题小组组长的领导下进行,试题拟定后,须经教师认真试做,并制定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将需要印制的试题A/B卷装入“滨州医学院试卷密封袋”密封,于考前一周交由教务处。

(三)监考教师选聘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监考是每一位教师的义务。各院(系)、教学医院要选聘公道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教师作为监考教师,于5月13日前交教务处。监考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坚决杜绝监考教师随意调换、迟到及不到位现象。监考教师应严格按照《滨州医学院监考守则及工作程序》要求进行监考。

(四)试卷批改及成绩评定

1.各院(系)、教学医院要加强阅卷及成绩评定工作的管理和督查,各学科要成立相应的课程考试阅卷小组,在指定阅卷场所阅卷。规范阅卷评分、分数统计、成绩上报等工作环节,确保公正、公平、准确地评阅试卷。

2.各院(系)、教学医院要考试结束后2周内,完成试卷评阅及成绩录入工作,并将审核后的成绩单按要求报教务处。

(五)试卷的整理归档

课程考试试卷评阅结束后,须及时按照《滨州医学院课程考试试卷归档整理材料目录》要求统一归档整理,做到材料齐全,归档准确。重修学生的试卷单独整理保存。

二、学生考试要求

1.所有学生凭学生证、身份证(重修学生还需持重修证)参加考试。

2.学生不得擅自缺考。因病、因事确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由本人在考前书面办理缓考手续,经教务处批准后在下学期初参加重考。否则以旷考论,只能参加重修。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的指挥。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其考试成绩并按照《滨州医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修订)》处理。

 

                        二○一五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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