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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新上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21浏览次数:131

各部门、院(系):

根据《滨州医学院关于优化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滨医行发〔201245号)和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有关要求,对接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和学校办学定位,突出专业人才培养的优势和特色,学校将分批次分层次进行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和调整。经研究决定,优先开展新上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培养方案的专业

1.2013年、2014年新上专业:特殊教育学专业、听力与言语康复专业、生物制药专业、葡萄与葡萄酒工程专业。

2.调整学制的专业:护理学专业(四年制)。

3.2013年、2014年新增专业方向:临床医学专业(老年医学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老年医养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信息化方向)。

4.2013年、2014年新增专业层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对口本科)、医学检验学专业(对口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对口本科)。

二、工作安排

(一)调研修订阶段: 318日前,各院(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完成培养方案修订。调研报告和培养方案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于318日前报教务处,电子稿发邮箱bzmcjwk@163.com。调研报告格式见(附件1),培养方案模式参照2012版培养方案。

(二)论证阶段: 319日—48日,各相关院(系)召开由校内外专家、用人单位代表、学生代表和授课教师代表等组成的专业培养方案论证会,对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定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进行论证。各专业培养方案论证会安排请于318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安排相关人员参加论证会。

(三)答辩质询阶段:49日—424日,学校召开人才培养方案答辩会,各专业负责人汇报专业调研情况、专业定位、就业面向、培养模式、课程体系、课程设置支撑职业能力培养情况、课程设置关系结构图(课程之间的前修后续关系)等,学校专家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质询,各专业根据答辩会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并定稿印刷。

三、工作要求

(一)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及人才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请各院(系)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认真调研,周密组织,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二)学校将给予此次培养方案修订的专业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专业校外调研和聘请校外专家进行培养方案论证。

 

附件: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格式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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