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4〕27号)要求,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往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非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都具备申报资格,学校根据建设水平择优向省里推荐1个。
二、申报材料
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
2.实验教学中心情况视频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仪器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实验项目内容等。
3.学校有关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建设成果等必须的支撑材料。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9月22日前,院(系)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见附件1)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信息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zmcjwk@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 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10月8日前,获得学校推荐上报的项目需开通专门网站,将申报材料第1-3项上传,并确保网站畅通,山东省项目遴选工作将通过网上评审进行。
四、申报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6913063,联系人:叶蕾
附件: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
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信息表
3.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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