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建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7-17浏览次数:161

各部门、院(系):

为充分发挥专家、教授对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和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咨询、协调、督导等作用,推动高等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山东省教育厅决定聘请部分专家、教授,组建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现将通知转发给各部门、院(系)(见附件4),请各部门、院(系)根据通知要求进行推荐。

推荐范围:经济学类等32个学科专业类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见附件1)

推荐方法:推荐人选包括本校专家以及与本校联系密切的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本校人选要求具有教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非高等学校人选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人选现从事专业应与申请入选相应的专业类教指委所涵盖专业相符合(具体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各院(系)根据学科专业归属,推荐本院(系)所属学科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人选2名,其中含1名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专家(由院(系)代为联系其本人,并推荐上报)。医学类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由基础学院推荐1名校内专家,临床医学院推荐1名附属医院专家。

教育部教指委委员、国家和省教学名师、品牌特色专业负责人等优先推荐。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列入推荐人选范围。

推荐人选须填报《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请表》(附件3)。

报送材料:推荐材料包括《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一式1份,《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请表》(附件3)各一式1份。

推荐材料请于725日前报教务处,电子稿发教务科邮箱bzmcjwk@163.com,《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材料需部门领导签字,《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请表》需本人签字。

 

附件:1. 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范围

2. 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一览表

3. 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4. 关于组建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务处

                                     201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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