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7-01浏览次数:130

各院(系):

     本学期学校组织对2012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统一修改与完善,对2013年和2014年新上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对专升本各专业培养方案根据学生校区分布进行课程设置的调整。现将部分专业课程调整情况(附件1)、2013年和2014年新上专业的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附件2)进行汇总,请各院(系)、教研室认真核对。

    一、核对内容

     一)2013年、2014年新上专业培养方案核对

1.课程所在院(系)需要核对课程设置的信息

1)课程名称:课程名称是否准确,与其他专业相同课程名称是否一致。若不同专业的课程名称不完全一致,排课时无法合班排课。

2)课程归属:课程是否由本院(系)所属教研室开设。

3)开课学期:课程的开课学期是否合适。

4)总学时、理论学时、实验学时:学时安排是否合理。

各院(系)在表中完成“开课教研室”一栏信息填写,各教研室核对无误后教研室主任在“教研室主任签字”一列签字确认。

若课程不属于本院(系)开设,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若课程名称、开设学期或学时需改动,请与专业所在院(系)联系,并将修改后的课程信息单独打印,课程所在院(系)和专业所在院(系)领导签字后,由课程所在院(系)与其他课程信息一起交教务科。

2.专业所在院(系)需要核对的信息

1)进一步审核课程设置,开课学期、学分、学时是否准确无误,每学期周学时是否在20-25学时之间。

2)审核专业培养方案文字材料,文字材料里涉及的课程设置是否与教学进程表里的课程设置一致。

3)审核专业教学时间分配表,尤其是学生见习、实习的时间安排,应与教学进程表安排一致。

(二)2012版人才培养方案部分专业课程调整信息核对

1.课程所在院(系)需要核对课程设置的信息

根据教务处汇总的2012级各专业教学计划调整情况汇总表(附件3),进一步核对本院(系)、教研室所开课程的调整情况,如有问题或需调整而专业未提交调整申请的,请尽快与专业所在院(系)联系,由专业所在院(系)提交申请。

2.专业所在院(系)需要核对的信息

1)根据教务处汇总的2012级各专业教学计划调整情况汇总表(附件3)进一步审核本院(系)所属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

2)审核每学期周学时是否在20-25学时之间。

3)审核培养方案文字稿内容,文字材料里涉及的课程设置是否与教学进程表里的课程设置一致。

    二、工作安排

1.各院(系)认真核对2012版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调整汇总表和新上专业课程设置汇总表,核对无误或与专业所在院(系)协调调整后,课程所属院(系)打印本院(系)所属课程信息,教研室主任和院(系)领导签字后,于73日前将报教务科。院(系)打印时请将每个教研室开设的课程汇总在一起打印,教研室主任在本教研室所开课程后签字,院(系)领导在院(系)汇总表第一页签字。

2.各专业所在院(系)认真核对所属专业培养方案,核对无误或与课程所在院(系)协调调整后,于74日前将培养方案(含文字稿、教学时间分配表、教学进程表、实践教学环节)电子稿和纸质稿报教务科,纸质稿需院(系)领导签字。

3.学校将于下周召开教学委员会会议,本次培养方案调整的专业和2013年、2014年新上专业(附件4)在会上汇报本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委员会成员对各培养方案进行投票表决。各专业负责人提前做好汇报PPT,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1)调整培养方案的专业汇报内容

培养方案进行了哪些调整。

调整培养方案的原因。

调整的结果对人才培养的意义。

2)新修订培养方案的专业汇报内容:

①培养方案修订的过程

②国内其他院校本专业培养方案的情况。

③我校培养方案的特点、培养目标及培养模式。

④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能够实现培养学生哪些素质和能力(培养体系与培养措施)、是否能满足对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知识和技能的培养要求。

 

                                    教务处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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