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推进课程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并积极为2014年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做好准备,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校级精品(优秀)课程立项评选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方式
校级精品课程采取单门课程建设与多门课程联合建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鼓励单独开设1门或多门实践教学课程。多门联合申报的课程,首先要考虑为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做准备,联合申报的不同课程之间应存在内在的、紧密的联系,课程教学内容要相互贯通,可以综合规划并形成有机整体的系列课程,课程建设共同满足对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要求,一般依托专业大类或系列课程进行建设,学校向教育厅推荐省级精品课程将从校级精品系列课程(联合申报课程)遴选。
校级优秀课程采取单门课程建设方式进行。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范围
1.申报校级精品课程的必须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本科各专业的必修课。申报校级优秀课程的必须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本科各专业的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
2.单门申报的课程开设时间应达到3年以上。联合申报校级精品课程中的每门课程开设时间均应达到2年以上,课程数量一般为3-5门。往年校级精品课程和优秀课程可参与联合课程的申报,凡以往已被评为校级精品(优秀)课程的,原资助经费计入本年度校级精品课程资助经费总额,此次建设经费在原经费基础上进行追加。往年省级精品课程不再参与联合课程的申报。
3.原则上已认定为校级优秀课程的方可申报校级精品课程(参与联合申报的课程除外),普通课程应首先申报校级优秀课程,若院(系)确认已达到校级精品课程,也可同时申报校级优秀课程和校级精品课程。
(二)师资队伍
1.系列课程负责人和单门申报的精品课程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教师系列的教授和非教师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2轮;联合申报的单门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3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1轮。
申报校级优秀课程要求课程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课程教学团队不少于3人,课程师资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比较合理,专兼职教师比例适当,注重教学团队建设。鼓励有行业背景的教师参与课程建设。
(三)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
1.课程内容能及时把学科最新进展或教改研究成果引入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课内课外结合。积极吸收行业企业参与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分工恰当、相互支撑,满足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需要。鼓励建设双语课程。
2.遵循“以学生为中心,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教育理念,针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不同特点,合理进行教学设计,推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3.选用的教材为优秀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课件、案例、习题等相关资料丰富,实验教材配套齐全,能满足教学需要。
(四)教学资源建设
推荐至学校的课程均需通过我校网络教学综合平台(网址http://211.87.240.243)精品课程模块统一建设课程网站,进行课程建设。在申报课程网站提供占该课程总学时15%以上的教学录像和至少40分钟的说课录像,作为重要评审依据。所有立项课程需承诺授课全程教学录像2年内全部上网。
三、立项评选的方式与程序
(一)课程申报
申报课程(含联合申报课程中的每门课程)填写《滨州医学院校级精品(优秀)课程申报表》(附件1),其中联合申报校级精品课程还需填写《滨州医学院联合申报校级精品课程整合优化情况表》(附件2)报课程所属院(系)。
(二)各院(系)遴选推荐
各院(系)根据本通知有关要求进行遴选和推荐,对本单位所推荐申报的课程进行汇总排名后,填写《滨州医学院校级精品(优秀)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5月13日之前报送教务科。
(三)精品课程网站建设
学校根据各院(系)推荐情况,在我校网络教学平台开通有关课程网站,各课程须于5月23日前完成课程网站建设,并将《滨州医学院校级精品(优秀)课程申报表》(附件1)和《滨州医学院联合申报校级精品课程整合优化情况表》(附件2)上传至课程网站。
(四)专家网上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于6月初完成网上初评和会议终审,确定2014年度校级精品(优秀)课程评选结果。
(五)立项建设
新评选的校级精品(优秀)课程项目,学校授予其“滨州医学院校级精品(优秀)课程”称号并划拨课程建设经费进行资助。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品(优秀)课程建设工作,认真遴选推荐建设基础好、学生评价高的课程,切实加强课程建设指导,并做好课程立项后建设过程中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
各院(系)要结合本院(系)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学科分布,做好课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合理设置各学科的精品课程和优秀课程申报数量,避免课程申报的随意性,并为2014年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做好准备。
(三)注重实效
各院(系)要以本次精品(优秀)课程立项评选为契机,摸清本院(系)所辖各门课程建设情况,做好精品(优秀)课程培育计划,不断加强课程建设,促进我校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附件:1.滨州医学院校级精品(优秀)课程申报表
2.滨州医学院联合申报校级精品课程整合优化情况表
3.滨州医学院校级精品(优秀)课程申报汇总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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