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2012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库的通知(滨医教字〔2014〕19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19浏览次数:129

各有关部门、院(系):

为了规范课程管理,将2012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管理落到实处,明确课程归属,理顺课程管理关系,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2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重新编码,建设课程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库整理说明

1.学校已将2012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全部课程(必修课、通识选修课、限定选修课)进行编码,从下学期开始,2012级及以后各年级专业课程安排使用新课程编码,2011级各专业课程安排继续使用原课程库。

2.任意选修课由教务处统一进行编码管理。

3.课程编码及命名按照《滨州医学院课程名称及课程编码规则》执行。

二、课程管理单位归属

课程管理实行开课院(系)管理制。原则要求课程归属学科和/或教研室所属院(系)管理。因我校师资不能承担培养方案中的课程,需外聘教师授课的,公共基础课或多专业共有课按照学科由所属院(系)管理,单个专业拥有的课程由专业所属院(系)管理。

三、课程库整理工作安排

1.课程所属部门、院(系)认真核对《滨州医学院课程基本信息一览表》中的课程信息,对照2012版培养方案检查本部门、院(系)所辖课程是否有遗漏或重复命名编码,要认真核对课程的名称(含英文名称)、学时学分、周学时、讲课学时、实验见习讨论学时、实践学时数等课程信息。

2.一览表中有需要修改的项目,请直接在表中修改,并在“备注”中标明修改情况,不要修改表中序号;如需增加课程记录,请在表中本部门、院(系)相应位置进行添加,序号为空;表中所有修改项目请用黄色底色标出。

3.请各院(系)征求教研室意见,根据教研室教学计划安排,在“授课周”一栏填写课程的授课教学周,供后期专业所在院(系)录入培养方案时参考使用。

4.请各部门、院(系)于425日前完成课程库信息核对,打印《滨州医学院课程基本信息一览表》中所属课程信息,由领导审阅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并将整理后的表格发送至bzmcjwk@163.com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院(系)要高度重视课程库建设工作,课程库规范建设关系到课程的管理和日常教学安排,请各有关部门、院(系)按照工作安排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教务处

                                   201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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