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新上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01浏览次数:125

滨 州  医  学  院  教  务  处

教字〔2014〕11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

新上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滨州医学院专业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滨医行发[2012]15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4年度专业设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上专业申报基本条件

    (一)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二)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三)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四)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五)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六)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新上专业申报材料

   (一)新上专业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内专业(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除外),需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见附件1);新上专业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外专业、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需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见附件2);

   (二)新上专业相关论证材料及支撑材料;

   (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5月20日前交教务处1111室,相关电子材料发至邮箱:bzmcjwc@126.com。联系电话:6913066。

    三、工作要求

    新专业申报是我校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见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见附件4)等文件的精神,根据要求切实做好新上专业的论证及申报工作。

     

                          教务处

                          二○一四年四月一日

 

附件1: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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