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
为确保我校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顺利进行,请各院(系)认真组织教研室、实验室做好实验动物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实验室根据学校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计划申报动物计划(研究生教学的动物计划不在此申报范围内)。
2.各院(系)对实验室上报的实验动物计划申报表进行认真审核,由院(系)负责人批准签字,院(系)盖章后,统一报送。
3.请各部门于
附件. 实验动物计划申报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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