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
根据《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滨医行发〔2009〕125号)文件规定,现对2013年度(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和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程序
1、教学工作量由教研室统计,所属院(系)审核,并由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统计表采用教务处定制的统一表格)。
2、教务处审核完毕后各部门、院(系)自留一份存档备查,报教务处一份。
3、注意事项
(1)教研室统计工作量时,要按学期分别统计,每个层次教学任务一个统计表,并在备注中注明授课专业、班级;教研室、学院的总教学工作量分别作一个汇总表。
(2)各院(系)教师任意选修课的教学工作量计入教师的个人总教学工作量。
(3)双语教学工作量统计
通过教务处双语教学资格认证的教师,可以申报双语教学工作量。按双语教学统计时只统计教务处批准双语教学的授课章节,并附双语教学日历,否则不予统计双语教学工作量。
(4)给研究生授课的教学工作量请与研究生处联系。
二、时间安排
1、2013年12月11日—12月18日
各部门、院(系)统计、审核本单位教学工作量。
2、2013年12月19日—12月26日
教务处审定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教学工作量。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院(系)要遵循“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对在教学工作量统计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2.教学工作量统计相关表格
- 附件【2013年工作量计算通知.doc】
- 附件【附件教学工作量计算相关通知及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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