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学工作量统计与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字[2013]102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11浏览次数:140

 

各部门、院(系):

根据《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滨医行发〔2009〕125号)文件规定,现对2013年度(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和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程序

1、教学工作量由教研室统计,所属院(系)审核,并由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统计表采用教务处定制的统一表格)。

2、教务处审核完毕后各部门、院(系)自留一份存档备查,报教务处一份。

3、注意事项

(1)教研室统计工作量时,要按学期分别统计,每个层次教学任务一个统计表,并在备注中注明授课专业、班级;教研室、学院的总教学工作量分别作一个汇总表。

(2)各院(系)教师任意选修课的教学工作量计入教师的个人总教学工作量。

(3)双语教学工作量统计

通过教务处双语教学资格认证的教师,可以申报双语教学工作量。按双语教学统计时只统计教务处批准双语教学的授课章节,并附双语教学日历,否则不予统计双语教学工作量。

(4)给研究生授课的教学工作量请与研究生处联系。

二、时间安排

1、2013年12月11日—12月18日

各部门、院(系)统计、审核本单位教学工作量。

2、2013年12月19日—12月26日

教务处审定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教学工作量。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院(系)要遵循“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对在教学工作量统计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2.教学工作量统计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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