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8-26浏览次数:165

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加快学校内涵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研究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研究水平,同时为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准备,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对2011年以来的教学成果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教学成果主要包括教学研究成果、教学研究论文、教材等,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教学研究成果主要是指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完成的各级教育教学类立项课题;对于以前已经结题、在近几年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应用成效显著、支持材料充分的教学研究成果也可以申报。

(二)教学研究论文是指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我校工作人员为第一作者的论文;

(三)已获得校级或省级以上奖励的研究项目不再受理申报。

二、评审程序

(一)申报者填写《滨州医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教务处网站下载),报所在部门、院(系)。

(二)部门、院(系)成立教学成果评审小组,负责本部门、院(系)申报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三)学校成立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评选。评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确定。

(四)对于获奖的项目公示三天。

三、申报材料

(一)《滨州医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份)及教学研究项目的相关支持材料(包括项目批准文件及结题鉴定的材料)。

(二)申报教学研究论文奖者需提供刊物原件及原文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

(三)学院将申报材料和汇总材料于9月15日前交教务处。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至bzmcjwc@126.com。

    (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及成果汇总表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