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
为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定于2013年6月7日至6月15日开展该学期教学计划任务核对和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各年级专业学生校区分布
1.烟台校区
2013级:本科、对口本科各专业,专科临床、护理专业,专升本临床、药学专业;
2012级:本科、对口本科各专业,专科临床医学专业,专升本药学专业;
2011级:本科、对口本科各专业;
2010级:本科口腔医学、生物技术、药学、法学、应用心理学、英语、统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2009级:本科预防医学专业。
2.滨州校区
2013级:专升本口腔医学、护理学、护理学(急救与重症方向)、医学影像学专业;
2012级:专科护理专业,专升本护理学专业(急救与重症方向);
2011级:医学检验、眼视光专业
2010级:本科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专业,对口本科高职护理学专业。
3.各教学医院
2012级:专升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专业;
2011级:专科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
2010级: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全科医学、中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专业。
(二)学期、周次安排
1.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为2013级第1学期、2012级第3学期、2011级第5学期、2010级第7学期、2009级第**期
2.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共20周,教学安排17周,第5周国庆节放假,第19、20周为考试周,不安排授课。
二、工作安排
(一)2013年6月11日前,各部门、院(系)核对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
1.核对本院(系)各专业学生课程是否与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一致发现课程信息与培养方案不一致或教学计划课程有冲突或遗漏者,须联系教务处进行确认或调整。
备注:由于2012级上学年课程安排后,部分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作了调整,2012级各专业要按照新下发的培养方案核对下学期的任务,并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核对2012级1-2学期的课程表,检查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是否都已安排,如有漏排请与教务处联系。
2.核对本部门、院(系)各教研室开课课程是否与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一致。核对课程信息项目包括课程上课对象、起始结束周、周学时、学分、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课程实践学时、课程性质、课程类别、考核方式。
3. 2012级和2013级用2012版培养方案,2011级(除眼视光、检验、康复专业)、2010级和2009级用2008版培养方案,2011级眼视光、检验、康复专业用2011年修订的培养方案。
(二)2013年6月12日前,各部门、院(系)完成教学计划更改申请。
凡发现课程信息与培养方案不一致、教学计划课程有冲突遗漏或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进行计划调整者,须通过教务系统提交执行计划更改申请,并打印申请表,经学生所在院(系)审批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三)2013年6月15日前,开课部门、院(系)完成教学任务安排。
开课部门、院(系)在核对计划无误或提交执行计划更改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学生合班上课和教师包班(或分段)上课安排,具体操作方法和合班安排原则见附件。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应承担理论授课学时数的50%~60%,中级职称教师应承担理论授课学时数的25%~30%,初级职称教师和研究生培养性讲课学时不超过15%。各院(系)要严格根据该要求进行任务安排,积极鼓励教师包班上课,按分段上课模式进行任务安排者任课教师安排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
(四)2013年6月15日前,打印教学计划书、教师任务安排表报送教务处。
1、各学生所在院(系)打印各专业、年级、层次的教学计划书(一式两份,由各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学院存档一份,报教务处一份)。
2、各开课部门、院(系)打印教师任务安排表(一式两份,由部门、院系负责人签字,部门或院系存一份,报教务处一份)。
(五)2013年6月20日前,网上录入教学日历。
各学院各课程落实完教学任务后,即可通过教务系统网络端进行教学日历录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教学计划任务核对、教学任务安排是教学管理过程的首要环节,涉及排课、工作量计算、教学评价等各个教学环节。各院(系)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要召开专门会议学习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并进行工作部署。
(二)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教学计划核对实行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制,教学任务核对和安排实行开课部门、院(系)责任制。各部门、院(系)要将该项工作各个环节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制定工作日程,保证各项工作及时开展。
(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因教学计划核对、教学任务安排均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各环节均有时间规定且过程不可逆,只有教学计划准确无误才能保证教务任务安排的准确,逾期将关闭教务系统教务任务安排功能,各部门、院(系)务必按照时间规定依次完成各阶段工作。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 附件【附件1计划任务核对操作指南.doc】
- 附件【附件2计划任务安排操作指南.doc】
- 附件【附件3.教学班组成和拆合班原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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