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2]1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我校2012年度专业设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专业设置工作要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面向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积极调整专业和服务面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强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
二、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不断优化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对就业率低的专业要予以调整。连续两年就业率较低的专业,除个别特殊专业外,应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本科专业连续五年不招生的,学校可提出撤销。
三、高校调整专业,应当事先对拟调整专业在校学生的培养工作做出妥善安排。拟调整的专业和目标专业应当有相同或相近的学科基础和办学基础,专业代码前四位一般应相同。学校调整专业不占新增专业名额。
四、高校可根据社会需要、自身优势和特点,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在专业属性范围内自主确定专业培养方向。专业培养方向一般不作为招生专业列入招生计划。
五、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我校2012年增设专业数不超过3个。
六、设置医学及相关医学类专业须征求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意见。
七、本科专业名称可以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各学院在做好需求调研、规划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准备申请材料电子版。
申请增设的专业需认真填写《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并于6月30日前交教务处,电子版一并发至邮箱:bzmcjwc@126.com。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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